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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zj1/2019-0000015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17-0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由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和附件等八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民政局办公室(永兴路11号),联系电话:0539-7379900,邮箱:ynmzjbgs@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机关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充实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全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和办事结果公之于众,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了具体公开项目目录,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制成便民办事服务册等方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主要做到了“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职责,加大督查。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努力践行民政工作宗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的原则,努力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对外窗口服务单位,积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努力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信息数: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129条。

(二)公开信息分类:机构职能、机构概况、办事程序;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

(三)公开主要内容:2016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条,国家法规6条,地方性法规21条,规范性文件15件,计划类信息22条,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59条。

(四)公开主要形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宣传栏、便民手册等形式。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接到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申请2条,内容是关于低保名单公开和低保办理条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成。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不存在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在公开的格式上不能完全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七、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2017年2月27日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民政局)

填写单位: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2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3

制发规范性文件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0

2.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

3.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

4.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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