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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fj1/2019-0000012 公开目录 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沂南县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17-03-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和沂南县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沂南县司法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8个部分。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6年12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沂南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完善公开制度为保障,继续夯实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不断强化公开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规范和加强。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充实了县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职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登录工作,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为确保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发布,建立健全了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意识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司法系统的形象和作风建设。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提高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要求把此项工作作为全局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局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此项工作摆到日常重要工作的位置认真对待,抓好落实。系统内部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准确、适度地上报公开内容,高质量完成县政府规定的各项任务。

(三)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协商研究,对机关工作流程和制度进行了优化设计,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监督评议、问责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意见投诉交办程序、重大依申请公开事项会商、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按照《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进行问责追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局各单位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与群众进行了交流,对群众通过电话、网络反映的25个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县司法局没有发生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比如:我局重新制作了《沂南县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批表》,增加“是否对外公开(如公开必须进行保密审核)”、“保密审核”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减少繁琐的审批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上对这项工作还不够重视,对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应付心理。

2、人员不足。现在网上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收集、网上发布、网站建设等工作都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在负责和管理,没有全职工作人员。

3、网上公开部分栏目设置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4、信息公开方法手段单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不够畅通,信息更新不及时,重点不突出。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适当调剂充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重新梳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各项公开信息,保证公开信息内容的不断完善。

3、进一步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继续做好载体建设工作,确保我局公开信息的全面、及时、准确。

4、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公示公告栏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渠道、方式进行公布,特别加强对政务外网内容的充实,真正做到政务信息依法、依规,透明公开。

坊子区司法局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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