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ynxrmzf/2018-00038506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4-01-29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沂南县人民政府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沂南县人民政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及时、准确、服务、便民”原则,以提高执政能力和政府公信力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作用,提高政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推动我县科学、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建设富强、美丽、和谐新沂南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概述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申诉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n.ly.sd.gov.cn)公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以来,我县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实行领导、人员和资金三到位,完善制度建设,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一是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单位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人员到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要求,确保各单位有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个单位信息公开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全县指定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14人,其中全职人员53人,兼职人员161人。三是资金到位。将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同时要求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单位也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拨出专款,确保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四是切实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对照市政府下发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实际,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根据省市相关文件,我县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依据该方案公开信息。不断健全完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考核评估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年度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同时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没有及时制定的追究责任,确保依法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扎实推进我县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好地为公众和社会服务,保障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13年11月份,我县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并制定了《沂南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我县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从便民利民出发,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形成上下联动责权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县根据市政府安排,稳步在全县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发布力度,确保信息依法及时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89条,同比增长18.8%。一是及时修改指南和目录。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县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保其规范、完整、正确。二是规范更新政府信息。积极督促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在规定时间规范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及时、正确、完整公开。三是依法定程序公开信息。依据国家、省、市、县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信息公开前均在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县政府法制局把关后予以发布,不能确定保密性质的由县保密局确定是否发布。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要求并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的公开政府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达到便捷、快速、面宽、有深度的公开目的。各乡镇(街道)和多个县直部门都开通了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添加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链接,成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二是在县档案局、图书馆、政务大厅建立了政府信息查阅点,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方便群众当场阅读或自行抄录。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县新闻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不定期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政府信息。全年县政府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情况 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办理,2013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数492条,答复492条,答复率为100%。一是明确受理机构。由县政府办公室网管中心专人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以及网上申请等内容。并要求各乡镇各单位按标准明确受理机构。二是认真答复信息申请。在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时,确保及时登记,需受理的严格按《条例》和信息公开制度要求,认真、按时、以标准格式进行审查后答复申请。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并告知应申请单位。对申请不予公开信息21条,因涉密不能公开,群众均表示理解和支持。 七、收费情况 我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八、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我县设立了意见箱,在网上开设了公众评议渠道,接受群众的监督。2013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九、严格依法开展保密审查 严格依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没有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没有未经审查公开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没有未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未经审查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一是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的原则。各单位明确一位单位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至少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切实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保密制度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并逐件填写《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经保密机关保密审查,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予以公开。三是各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过程中,出现有争议和不明确事项是否涉密时,填写《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送审函》,送保密工作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规范化建设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2014年,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优化工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继续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多层次需求;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水平。 2014年1月21日 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沂南县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姜 宁 填表人:郭永波 联系方式:0539-3221736填表日期:2014年1月21日 |
|||||||||||||||||||||||||||||||||||||||||||||||||||||||||||||||||||||||||||||||||||||||||||||||||||||||||||||||||||||||||||||||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