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0-0000006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民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由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和附件等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县民政局办公室(永兴路11号),联系电话:0539-7379900,邮箱:ynxmzjbgs@ly.shandong.cn。 一、概述 2019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按照国务院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及时组织了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确保机关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充实调整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各科(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承办,全员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切实提高各科(室)、直属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和办事结果公之于众,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三)形式多样,注重实效。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了具体公开项目目录,通过实行网上公开,完善政务公开栏,制成便民办事服务册等方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增强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办事效率。2019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数83条,其中:社会救助领域信息26条,其他类信息57条。公开信息分类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况、办事程序;依据有关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均属于政务公开范围。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促进了政务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强化职责,加大督查。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努力践行民政工作宗旨,本着“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为民谋利”的原则,努力为群众提供一流服务。对外窗口服务单位,积极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大厅”办理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努力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坚决制止推诿、扯皮现象。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行有机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保证了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我局共承办县人大建议1件、县政协提案6件,集中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公墓建设等方面。提案转到后,我们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全部提案办理均达到“三个100%”,即上会率100%,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全部以正式文件上报。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公开的时间上很难达到一致,同时由于各科室工作性质要求不同,公开时间不统一,公开的形式单一,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将群众关心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让群众更多的参与到政务公开中,把涉及社会救助领域各项民生保障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无。 2020年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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