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xrmzf/2020-0000011 | 公开目录 | 公开年报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1-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沂南县人民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全文内容主要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0年沂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0年,沂南县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一是健全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按“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明确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切实保障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了各项制度,制定并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制度,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构建长效机制,畅通公开渠道,同时加强对全县各部门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提升公开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公开信息质效双升。完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一步规范县级政府信息查阅中心文件报送制度,确保群众能够及时查阅政府最新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总体要求,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同时,不断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围绕便民利民、民生工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0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全部按期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未发生因公开造成的复议和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对公开的认识程度还需提高;二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县政府网站平台还有待进一步建设完善;三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努力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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