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zz/2022-0000005 | 公开目录 | 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大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大庄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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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沂南县大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 2.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文件; 3.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4.乡村振兴、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5.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6.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定管理; 7.抢险救灾、优抚、救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镇民政办、镇应急办负责); 8.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镇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inan.gov.cn/)。 2.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沂南大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受回执。 地址:沂南县大庄镇人民路9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39-3551001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沂南县大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信函申请 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受理单位:沂南大庄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邮寄地址:沂南县大庄镇人民路9号 邮政编码:276399 联系电话:0539-3551001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沂南县大庄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和反面)。 3.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陆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在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s://www.linyi.gov.cn/ysqgk/front/frontDeskDept?dept=5009),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 注意事项: (1)在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验证。 (2)线上申请需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图及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信息公开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负责镇政府层面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沂南县大庄镇人民路9号,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联系电话:0539-3551001,传真:0539-3551001,电子信箱:yndzdzb@ly.shandong.cn,邮政编码:276305。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构: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沂南县人民路42号,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联系电话:0539-3229017,传真:0539-3221962,电子邮箱:ynxzfxxg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南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电话:0539-3721001,传真:0539-3720016,邮箱:ynxpwzrmzf@ly.shandong.cn,办公地址:沂南县朝阳路与北外环交汇西500米路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或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电话:0539-3221008,传真:0539-3272008,邮箱:ynxrmfyuan@ly.shandong.cn,办公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8号,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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