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wz/2022-0000006 | 公开目录 | 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蒲汪镇 | 发布日期 | 2026-01-05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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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蒲汪镇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镇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镇政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镇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 (五)财政预决算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六)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各类安全动态、应急动态、应急制度等。 (七)统计信息 主要包括:经济发展相关统计信息。 (八)其他 主要包括:各类政务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等。 (九)政府采购 主要包括:政府各类采购公告及结果公示。 (十)工程招标 主要包括:政府各类招标公告、补充通知及中标公示。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市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镇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 二、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www.yinan.gov.cn)。 (2)乡镇、村居宣传栏。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沂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内容的提示。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本机关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蒲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蒲汪镇人民路16号二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39-3721001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沂南县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或现场填写。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EMS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来信请寄:蒲汪镇人民路16号,沂南县蒲汪镇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6304;联系电话:0539-3721001。 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沂南县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和反面)。 3.通过政府网站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沂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s://www.linyi.gov.cn/ysqgk/front/frontDeskDept?dept=5009)申请提交。 注意事项: (1)在县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通过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身份验证。 (2)线上申请需准确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正面和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四)收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五)蒲汪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沂南县蒲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沂南县蒲汪镇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蒲汪镇人民路16号二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539-3721001 邮政编码:276304 电子信箱:ynxshzrmzf@ly.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传真:无 五、监督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蒲汪镇党政办公室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蒲汪镇党政办公室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蒲汪镇党政办公室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一)监督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构: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沂南县人民路42号,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联系电话:0539-3229017,传真:0539-3221962,电子邮箱:ynxzfxxgk@ly.shandong.cn。 (二)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沂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受理机构:沂南县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电话:0539-3221309,传真:暂无,办公地址:沂南县朝阳路与北外环交汇西500米路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可向沂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电话:0539-3221008,传真:0539-3272008,邮箱:ynxrmfyuan@ly.shandong.cn,办公地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8号,邮政编码:276300,接待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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