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2-0000005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1-12-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假日期间

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就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两条主线,切实抓好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有针对性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道路交通领域要针对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增多,违规作业、超载、疲劳驾驶等隐患问题增多,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等实际,集中对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渣土车、网上组织的临时拼车包车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员加强交通安全劝导和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转弯变道、超员、超载、超速、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以及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等存在的非法营运行为,坚决杜绝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上岗、车辆“带病”运行现象发生。文化和旅游领域要对各类公园、休闲广场、娱乐场所、旅游景点中的游乐设施、游艺设施、供电设备设施、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以及临时设置的娱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一律关停;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在整改清零前严禁继续使用。消防和森林防火领域要针对冬季群众用火用电增加,元旦、春节等节日密集,大型商业促销、节庆活动频繁,诱发火灾因素大幅增加等实际,要做好森林防火和消防工作。要集中整治火灾突出隐患,持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滚动式排查,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要加强对超市、商场、KTV、网吧、影院等游乐场所的监督检查,对存在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建筑施工领域要强突出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以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和使用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加强建筑施工“防坍塌、防坠落”专项整治,坚决遏制施工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燃气领域要针对部分民居和小餐饮、小烧烤、小饭桌等餐饮场所燃气使用不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差的现状,加快推进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工作;要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巡查、检测、维修和运行维护,坚决清理整顿在燃气设施安全控制范围内从事爆破、动用明火、开挖深基坑作业以及其他影响燃气设施安全的行为;要教育引导居民用气加强安全检查和教育,及时更换老化、损坏、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设施。危化品领域要认真抓好危化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安全监管,督促危化品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严密监控重大危险源。要加强企业动火作业提级管理,严格落实动火作业票签批制度。特种设备领域要加强对全县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场(厂)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对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充装单位违法行为的查处,杜绝无特种设备制造、安装、维修许可资质的企业非法制造、安装、维修特种设备。农业农村领域要以农业生产和储藏硐室、蔬菜大棚、养殖大棚、农机使用为工作重点,加大用电用火和生产经营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杜绝机械伤害和坍塌、窒息等伤亡事件发生。水利领域要做好水利工程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水库大坝、河道堤防、水闸、渠道以及农村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塘坝或自然现象形成的池塘进行安全监控,协同属地政府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矿山、工商贸、烟花爆竹、学校等领域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梳理目前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清零、销号、闭环,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防寒潮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要结合当前气温降低、节日人员聚集等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入户巡检力度,督促全面落实物防、技防措施,减少灾害天气影响,防止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积极应对灾害天气和突发事件。各单位要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从即日起至2022年1月3日,涉及建筑施工、危化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外出的,一律向行业主管部门请假。县应急局、消防大队等单位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提前做好应急机具装备、通讯联络等后勤保障和力量调配、组织指挥等准备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对突发紧急事件,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要求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并按照省直报制度要求在第一时间进行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现象。同时加强舆情监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安全稳定。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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