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2-0000093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要求,现将应急演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6日至6月30日。 二、参加单位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组织方式 企业组织,乡镇参与,县局督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好应急演练活动,并选取一家组织开展好、演练水平高的企业,作为辖区应急演练示范标杆企业,县应急局视情况随机抽取乡镇进行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应急演练活动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迅速行动,尽快对演练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切实落实应急演练任务。要加强对演练活动的督导,演练工作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增强演练场景的仿真程度,防止演练流于形式。 (三)注重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及时总结演练情况,并督促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总结评估、整改提高。总结评估既要注重总结演练工作的成功经验,又要认真总结演练工作的短板,针对应急演练中暴露的不足和问题,要及时整改,根据演练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请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于6月10日前将本辖区应急演练示范企业名单和演练计划报送至邮箱ynyjxtk@163.com,并于7月1日前将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记录、演练评估、演练总结及影像图片等资料,汇总整理后报沂南县应急局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401室)。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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