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2-0000171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
沂南县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11月24日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沂南县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隐患即事故”定位,紧盯消防、燃气、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企业,农业农村、高层建筑、医院、学校、民政、防疫隔离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攻坚清零活动,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举措落实落地,切实从源头筑牢安全发展基础,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为全县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目标任务 自11 月下旬至 2023 年2月底,根据岁末年初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当前与长远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平时与战时相结合、转作风与抓业务相结合,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 条”创新举措落实落地,深入开展制度措施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整改、重大风险防范、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攻坚行动,确保做到“违章操作”和“弄虚作假”两个“零容忍”, 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群众安乐祥和过节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作风整顿专题。紧密结合临沂市纪委调研式监督对安全生产领域责任落实情况的意见要求和全县干部作风整顿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安全生产领域干部职工在政治站位上,能否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国之大者”,正确履行安全责任,在“严、慎、细、实、快”上狠下功夫,统筹全县发展和安全。在工作实践中,能否坚持不懈的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排查治理生产经营活动中人、机、物、环、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精准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筑牢安全基础,不断提高高水平安全保障能力。在工作质量上,能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持“四位一体”抓安全,知行合一促落实,全面解决安全生产领域“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确保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不断提高高质量发展服务能力。 (二)严格危险作业管控专题。加大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吊装作业、盲板抽堵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危险作业管控力度,全面辨识管控作业安全风险,特殊作业前,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分析,严格按规程作业,坚决杜绝各类“三违”行为。要按照“谁批准、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承包商和外来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严禁“以包代管”、失管漏管。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迅速部署开展危险作业安全执法检查,紧盯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票证审批、现场安全管理、风险辨识管控、防护措施落实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危险作业管理走形式、搞变通等行为,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依法高限处罚。(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 (三)冬春火灾防控专题。深刻吸取河南安阳凯信达商贸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深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仓库厂房、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对以鞋帽玩具、塑料编织和纺织制衣生产加工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要进行全面、严格、细致的消防检查,依法实行“五个一律”措施:即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的,一律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未经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抽查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要督促企业加强应急逃生培训教育和演练,年底前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必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应急逃生演练。(消防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四)交通运输领域。开展“两客一危一货”、校车、公交车等重点交通工具以及车站、机场、桥梁等重点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雪后极易出现道路、桥梁等容易结冰等情况,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防止出现交通事故,加强对事故易发路段的巡逻,及时除雪除冰防滑,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五)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整治“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报废带隐患上路、货车超限超载、“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地区超员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问题;统筹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村道、城市道路,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强化交通应急联动处置工作,遇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及时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六)油气管道领域。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巡线频次和力度,做好极端天气下管道设施监护工作,严防雨雪冰冻造成管道设施破坏情况。重点整治长输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法定检验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违法占压、打孔盗油、违规第三方施工等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力问题。(电力、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七)非煤矿山领域。严格管控动火作业风险,切实落实审批制度,做到“无批准不动火、无安全措施不动火”。严厉查处超规模生产、超定员下井、抢进度建设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高陡边坡的安全检查,及时清除危岩和其他危险物体,及时消除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可能给矿山道路运输、作业现场管理、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等方面带来的安全隐患。(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八)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生产装置、罐区、消防设施等重点部位安全管控,强化设施设备运行维护,重点排查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安全风险,加强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确保防冻、防凝、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执行到位。加强烟花爆竹领域各环节安全监管,按规定全区域全时段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九)民爆领域。重点整治民爆企业对关键环节、重点部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不力,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以及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等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民爆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督促民爆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城乡建设领域。认真分析冬春季施工特点,落实冬季施工专项方案,以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为重点,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加强对高处坠落、触电、中毒、起重伤害等冬季易发事故的预防,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情况,盯紧建筑施工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坚决杜绝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施工行为。(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一)城镇燃气领域。年底前,保质保量完成老旧燃气管道改造任务,完成连接软管更换、燃气泄漏自动切断装置安装工作。重点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燃气企业重点管控、入户安检、用气指导等工作不到位问题;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学校、商场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燃气工程、燃气管道设施以及燃气管网、入户管道、居民用气等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安排部署并落实餐饮、食堂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加强“生物油”燃料安全监管,全面摸清使用“生物油”餐饮场所底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燃气及公共事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二)文化旅游领域。以冬季防火、旅游交通、冰雪旅游等为重点,强化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景区内游客服务中心、重要景点、餐饮游乐场所、购物场所及星级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要害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加大对旅游客车安全运营情况的联合检查;加大对经营冰雪旅游项目景区的检查力度,组织专业机构对景区索道、玻璃栈道、滑雪设备、滑道、游乐设施进行专项检查,严禁带故障违规营运;强化A 级旅游景区和大型冰雪娱乐活动及群众性体育活动流量控制,制定分流措施,及时疏导客流。(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三)教育领域。进一步做好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加强冬季校车安全运行监管,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加大对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力度,保证学生交通安全;要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厕所、围墙等建筑物进行排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凡经鉴定的D级危房,立即停止使用;对设施设备及危险物品和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安全排查,发现隐患,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严格冬令营等大型学生活动的审批和管理。(教育体育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四)农业(农机、渔业、畜牧、沼气、农业设施)领域。加大农村沼气池、发酵池、集污池、畜禽场等安全风险点排查,指导农户科学、安全进行蔬菜存储,严防引发意外事件。加大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强化专业化监管人员配备。重点加强对畜牧养殖、农业机械、渔业等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采取有效手段,加大对种畜禽场、养猪场等畜牧行业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五)特种设备领域。加大对集中供热锅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使用等单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商场、宾馆、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饭店内使用的电梯等开展重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起重机械等行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六)电力领域。加大电力安全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防寒防冻工作,对重要线路、设备运行情况实施动态跟踪,对各类保温措施进行检查、修复,做好极端天气下户外生产、检修安全工作。重点整治电力建设施工项目安全组织、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电力企业液氨、油区、氢站等危险源评估、备案和安全措施落实不力,安全设备设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设施管理运行不符合要求;重要电力设施存在运行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电力企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标准,生产项目违规外包,作业现场、作业流程、作业人员和承包单位资质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电力、长输管道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七)养老服务领域。依法督促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等场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排查烧煤、烧柴、烧气、使用太阳能等环节的不安全行为,坚决杜绝非法安装和使用锅炉、电暖器、红外辐射取暖器等设备,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劣质电器产品,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八)卫生领域。重点整治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落实不到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彩钢板建筑、食堂及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等场所、设施设备存在的火灾隐患;医院值班、应急演练、日常检查、安全培训等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问题。(医院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十九)商贸领域。重点做好拍卖、展览、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再生资源回收、餐饮、住宿等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升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能力,配合有关部门对商贸、流通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查处。(商务领域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要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季节性特点,全面推进冬春季节百日攻坚行动,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别是强化热力管道、城市供水、电力设施、燃气管道、液化气站、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监管执法,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同时要继续开展森林防火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四清”活动,从严从实管控火源,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方法步骤 (一)制定方案,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至2022年12月2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部署冬春季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推进攻坚行动开展。 (二)自查自改,深入检查,全面整治。(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2月20日)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自查安全问题和隐患,摸清底数,建立清单。坚持边查边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和问题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县安委会办公室严格执行“暗查明访”工作推进机制,对各部门、各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暗查明访、情况通报。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巩固提高(2023 年2月21日至2023年2月28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深入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到位;同时,要研究建立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推进安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实现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此外,还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及时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期间,县安委会设立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负责协调、调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好百日攻坚行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要参照市县工作模式,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压实工作责任,紧扣时间节点,全面推动百日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落实,督促解决重大事故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攻坚行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排查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对工作不重视,方案和措施不具体,检查和督查不细致,隐患整改不及时,监管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狠抓整改,确保实效。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新要求、激发内在动力转作风、结合业务工作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晨会、驻企包保,特殊作业升级管控、工作日调度等工作机制,对标“严真细实快”工作要求,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效能。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必须当场解决;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帮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查找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设备、工艺上的事故隐患,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广造声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移动通信设备等新闻媒体,并通过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开展冬春季节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公开公布投诉举报渠道,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借助“12345”热线搜集问题线索,鼓励单位职工和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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