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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4-0000022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2-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化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及省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市消安委办公室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开展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等“七个集中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点整治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基层单元,传导到社会末梢,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重点范围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寄宿制中小学、养老院、旅游场所、儿童福利院等场所。

三、整治重点

集中整治以下重点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不健全及未保持完好有效。

1.针对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重点检查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高位消防水箱间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状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24小时两人值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是否按要求设置、是否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

2.针对物业企业依法依规履职情况,重点检查物业企业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应急预案等;是否签订维保合同;是否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等。

3.针对消防维保机构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每月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出具报告,执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维护保养是否走过场、出具虚假报告书等问题。

(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重点检查发现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是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建筑物;场所使用的冷库金属面聚氨酯夹芯板芯材裸露的,是否采取不燃材料完全包覆。

(六)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等“五类人员”是否知晓单位火灾危险点、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灭火救援预案流程、掌握如何扑灭初期火灾、能够组织人员疏散等消防安全内容,单位其他从业人员是否掌握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宣传教育“四个能力”。

四、任务分工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推进落实,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开展专项消防监督检查,对各行业部门、街道乡镇移送的火灾隐患依法查处。

教体、卫健、民政、文旅、住建、商务、公安、应急、人社、综合执法等部门单位,要按照《沂南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沂安发〔2021〕20号)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摸清行业单位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对照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共同推进集中攻坚整治工作。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全面摸清辖区“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底数,分类建立基础台账,滚动开展排查检查,及时督促整改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风险。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一是发动单位自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委会办公室联合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发动场所自查自改突出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二是行业部门排查。行业部门要对照三类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要点,开展行业排查,制定并督促行业部门填报重点风险隐患清单,挂账消号。对联合排查发现的消防隐患问题,要联合督促整改。是发动基层排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全力发动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伍等力量,开展基层排查,要登记造册,制作台账,对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查处,对行业部门及基层乡镇、街道开展排查的情况,消安委办公室每周检查调度,着力提升基层排查整改质量。四是重点场所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期间,消防救援大队要将全县制鞋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风险高低、先急后缓的原则,全部检查一遍;要督促重点单位在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值班,提高防控等级。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对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查封、罚款、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是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严厉打击整治。对需要拆除铁栅栏、防盗网、广告牌的,要按明确的管辖权限抄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依法组织实施。二是落实闭环整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单位、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做到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涉及面广、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报请政府纳入城改项目、民生工程等,综合施治,彻底整改;在未整改销案前,要强化消防管控责任和措施,坚决防范火灾发生。三是强化惩戒措施手段。对消防安全严重失信行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培训行动。一是党校要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制定教学培训计划,分级分期分批对党政领导干部和行业部门领导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二是教育、民政、商务、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一轮行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三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近期较大亡人和典型火灾案例,充分“线上+线下”两个渠道全面开展消防培训教育。组织专门力量,同时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各行业单位和社区、小单位小场所普及消防常识和逃生技能,引导群众常态化开展“三清三关”活动。四是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结合职能职责组织行业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开展一次培训,并督促行业单位严格落实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督促重点单位于春节前和春节后对全体员工开展一次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四)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一是媒体分级分类曝光。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宣传部门支持,协调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记者随行报道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二是推出专题报道。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协调媒体记者参与大整治行动,深入重点场所,以记者走访调查、案例分析、专家点评等形式,拍摄、采写专题新闻,深入剖析典型火灾案例和消防违法行为,解读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讲清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及法律责任。报道整改隐患典型及消防工作中的先进。三是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对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召开曝光警示会议,组织辖区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参加,现身说法介绍违法情节、讲清违法成本、汲取违法教训,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加强消防科普宣传。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实验、专家讲解等形式,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灭火逃生技能。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引导群众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等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要求。

(五)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一是抓好典型场所实地熟悉。要针对辖区典型“高低大化”单位和多业态混合经营、人员密集等“最不放心场所”开展实地熟悉,了解掌握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操作应用要点,收集整理重点单位场所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平面图等基础作战资料。二是开展教学型、测试型演练。要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三抓好集中学习训练。要结合训练工作,加强灭火救援业务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安全防护、侦察指挥、攻坚灭火等技术训练,不断提升队伍实战救援能力。

(六)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一是分行业提示风险。消防大队要结合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二是分地区、行业发火灾警示函。消防大队要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提请当地政府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发出工作警示函。三是督办重大隐患。消防大队要提请政府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对隐患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的,提请当地政府召开隐患整改现场会,讲清责任、讲明风险、讲透危害,督促整改落实。

(七)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一是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成立若干督导组下沉到乡镇、街道,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并配备媒体摄像人员随队检查录像,工作结束后召开警示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剖析深层次原因,通报工作问题不足,传递工作压力,提出建议措施。二是各行业部门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由部门领导带队,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区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三是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本辖区、本系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要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训、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整合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网格员等各方力量,组织全面培训,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已建成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所全部投入一线检查,发挥基层末梢作用,提升检查质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工作部署上来,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制定“一竿子插到底”落实到社会单位的精准防范措施,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及时消除隐患风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常态化检查。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敢于动真碰硬,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停用整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沂南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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