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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4-0000026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4-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关于印发《沂南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沂南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我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市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制定《沂南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范围

(一)办公场所: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

(二)经营场所:包括沿街沿路商铺、店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以及客运车站、体育场馆、网吧影院、歌厅舞厅、美容洗浴、休闲健身等公众聚集场所;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旅游景点、报告厅、公共图书馆、宗教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以及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等。

(三)居住场所:包括社区、居民小区、高层商住混合体等群众居住场所。

二、整治重点

(一)开展一轮集中宣讲。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广泛发动本机关、本单位工作人员及所辖物业管理人员、消防志愿者、基层网格员等各方力量深入监管范围内各类办公场所、经营场所、居住场所,逐户开展一次“敲门行动”,“面对面”进行宣传提示,广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宣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引导居民和相关责任人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及时清理建筑地下室、楼道、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的车辆和障碍物,全面提高居民安全意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主动防范事故灾害发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以及户外大屏、楼宇电视、社区广播、“村村响”等宣传资源,重点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宣传,剖析事故原因,督促各方面切实引以为戒。

(二)开展一轮起底式清查。结合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开展,住建、乡镇(街道、开发区)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村居社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力量开展一次起底式、全覆盖自查自纠,重点做到“五个一律”: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一律坚决制止和彻底纠正;凡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对电线、电缆予以清理;凡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一律进行强制搬离;凡是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的,一律责令立即改正并及时清理;凡设置在室内、地下室、建筑底部或架空层,且无法与其他部位进行防火分隔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一律进行拆除。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教育、民政、卫健、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单位场所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五个一律”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的自查自纠工作。

(三)开展一轮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安委办公室将组织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检查机制,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依法查处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依法用好查封、罚款、警告、拘留、关停等措施,强化执法效力。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村居社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且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移交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即交即查,严格处罚。

(四)开展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聚焦高层建筑、写字楼、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突出社会救援力量、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干部、社区服务中心、物业人员、楼长、群租房业主、人员密集场所负责人等重点对象的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实操实训演练,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推动社会面消防安全整体技能提升,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三、工作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发挥主导作用,将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纳入网格化管理,统筹用好应急办、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综合执法队、市场监管分局(所)等基层力量,督促指导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利益主体,全面发动业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群体组织,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检查,共同参与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全力防范减少火灾亡人事故。县工信、公安、住建、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规定,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确保工作实效。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迅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要坚持边检查隐患、边整改问题,对能立即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明确销号清零责任人,确保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自3月6日起,县里成立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的方式,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隐患整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将交办属地和部门进行整改、清理;对拒不清理的,交职能部门对当事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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