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0-0000135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工矿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县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降水预报,今天夜间到21日白天,受副高边缘暖湿气流和冷空气的共同影响,我县将有一次明显降水天气过程,局部有暴雨、大暴雨并伴有雷电和大风。为切实防范本轮强降雨带来的恶劣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要立即组织停产撤人,强化24小时应急值守,如遇险情要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及时上报,全力做好此次强降雨防范工作,降雨过后要先排查隐患后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对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试行)》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要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前期“四防”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三、工贸企业要配足防汛物资和装备,对一线员工进行防汛安全和应急抢险知识培训。要对建筑设施、机械设备防雷接地进行检查,确保防雷工作落实到位。要停止强降雨期间临时用电和登高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气象预报和灾害预警信息,发现事故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科学有效处置。必要时落实停产撤人措施。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值班值守、防内涝、防触电等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做好本次强降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沂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0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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