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ajj1/2020-0000140 公开目录 安全管理及动态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0-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沂南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沂南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根据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扎实做好迎接上级督导检查档案材料和现场准备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夺取全县应急管理“决战四季度、决胜2020年”专项行动全面胜利。

附件:《沂南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沂南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格的标准,集中力量打好2020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合成战、解决重大风险隐患攻坚战、提升本质安全持久战,全力夺取我县应急管理“决战四季度、决胜2020年”专项行动全面胜利,根据省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沂南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行动。10月份,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翻箱倒柜把所有的问题隐患找出来,切实摸清隐患底数。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清零闭环管理。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切实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内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决不允许企业“带病”生产,坚决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期间,县总工会、县应急管理局要组织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危化品、非煤矿山、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油气管道、消防安全、电力安全、教育、卫生、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人员密集场所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 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附件1《全省“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三)认真做好迎接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准备工作。10 月中下旬,省政府安委会将从省有关部门抽调部分人员组成督导检查组,对各市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20〕8 号)和《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非煤矿山、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情况,以及应急预案管理、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培训“三到位”执法检查情况和组织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全县各有关部门、乡镇都要对照《全省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全面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并按迎查标准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10 月中下旬,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都要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凡检查必执法,严格落实“五个当场”工作制度,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当场向企业负责人反馈;能够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完成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当场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涉嫌违法的,必须当场启动调查程序,对关键性、时效性证据进行固定;属于简易处罚的违法行为,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要认真梳理执法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报给同类型企业,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及时跟进执法检查,组织专家或者委托第三方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巩固执法检查成果。(附件 3《全省应急系统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方案》)。

(五)做好迎接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自11 月份开始,省里将组成两个巡查组,巡查4 个市,延伸巡查部分县(市、区),抽查部分企业、单位。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履行《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规定(鲁厅字〔2018〕47 号),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打非等系列工作,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推进城乡安全发展、群众安居乐业。同时,要以年内迎接安全巡查的积极心态,认真对照巡查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档案资料查漏补缺、健全完善和现场隐患清零、巩固提升等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保证巡查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明察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全县各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依托属地安全文化一条街、安全宣传专栏等载体,加严加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宣传报道,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充分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四)严厉督查问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造成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事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的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县、乡属地“打非”责任,对存在非法企业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辖区一个月内发现 1 处、县级辖区一个月内发现 2 处非法企业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对乡镇、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一律撤职”的规定。

百日攻坚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行业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开展联络协调、数据汇总、信息报告、迎查准备等工作。联系人名单、联系电话请于10月2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账号报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3226279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