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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jj1/2020-0000275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发布机构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0-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工作,有效减少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扎实做好全县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安全理念,通过加大燃煤燃气和电力热力取暖安全管理强度、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度、安全物防技防措施普及广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冬季取暖安全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少一氧化碳中毒、取暖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工作措施

(一)突出抓好燃煤取暖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一要组织、发动村居干部、网格员,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属地(单位)住户逐户开展燃煤取暖用户统计和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重点管理。二要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临时住房等重点部位和孤寡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独居户以及外出务工节日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燃煤取暖情况的巡(检)查,确保安全防范“不漏一户、不拉一人”。三是采取包保到户、责任到人的方法,督促燃煤取暖用户认真落实一氧化碳中毒物防、技防措施,切实消除取暖设施安全隐患。

(二)突出抓好供电供热供气安全管理,坚决防范民生保障领域安全事故预发生。住建、发改等职能部门,要组织燃气、热力、供电等企业,突出工程施工、管道输送、设备运行、居民使用、应急处置等环节,全面分析研判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民生保障领域设施设备、管道管线“带病”不安全运行。有关电、暖、气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保持设备、器具、泵站、输送管道(线)等正常使用,严格遵守有限空间、密闭空间安全作业管理规定,坚决避免发生因泄漏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 突出抓好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范冬季火灾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消防等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始终保持火灾防控高压态势,突出抓好危化品、鞋帽玩具、加油(气)站等行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审批管理,积极提醒辖区群众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秸秆禁烧、森林防火、祭车祭路祭祀等管理规定。要紧盯高层建筑、商场、市场、超市、宾馆、饭店及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抽查频次,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消防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标准

(一)防范一氧化碳中毒集中入户宣传全覆盖。要组织发动各种力量,广泛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组织高强度、多频次、常态化的宣传教育和提示警示,实现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村居(社区)和公共场所宣传标语、宣传海报悬挂张贴全覆盖。要深入每村、每户、每个家庭,通过发放“明白纸”、入户一对一宣讲、“小手拉大手”、电视宣传、村级广播、抖音、快手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增强防范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实现入户宣传率 100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明白纸”发放率 100

(二)重点用户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全覆盖。民政、人社等部门,通过政府救济、节前慰问等形式,对优抚对象和低保群体取暖户免费安装。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对常住取暖户根据情况,采取自购补贴、福利和多方出资等形式,推动常住居民取暖户安装;农业农村、旅游、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等部门,采取下发通知、准入审批、安全检查等方式,本着“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对经营性质的取暖户推广安装。

(三)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组织村委会和社区力量,深入开展辖区内群众取暖情况调查摸底以及对辖区内宾馆、旅社、出租屋、废旧物品回收站、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居住区等场所的专项检查,同时统筹做好发现问题隐患的督促治理和清零闭环管理工作。教育部门负责对幼儿园、中小学校舍、宿舍、学生出租房、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各中小学在寒假前,对学生开展一次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专题教育,并将“明白纸”随寒假作业等学习资料一并发放给学生,确保“明白纸”“装进书包、带进家庭”。民政部门负责对敬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人群场所、住户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住建部门负责对建筑施工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交通部门负责对各类公路在建项目工地、民工宿舍等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督促完成隐患治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销售民用取暖炉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督促要求各经营业户在出售取暖炉时,必须向购买人员告知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常识,并随炉发放“明白纸”。公安、农业农村、应急、卫健、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对行业监管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冬季取暖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四)防范一氧化碳中毒责任落实全覆盖。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经销不合格燃煤炉具、烟囱风斗等器具的商户,要严格依法查处;对街头无照售卖煤炭、炉具等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符合条件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更换,不能整改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取暖条件的出租房,要责令停止出租;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经营的,要坚决依法取缔。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通过电话调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工作成绩纳入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成绩。对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不扎实,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群众中毒事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中旬。重点时间节点及要求如下:

1.2020年12月15日前,按照“不漏一户一人”的要求,对常住居民开展防范宣传工作。

2.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对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

3.2021年1月1日至1月12日,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针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整改率100

4.2021年1月13日至1月29日,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发区)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和电话抽查。

5、2021年1月30日至2月3日,全县组织开展一次集中防范宣传活动。在农村集市、大型社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发放“明白纸”、播放宣传录音、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知识,再次营造浓厚氛围。

6、2021年2月4日至2月10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针对外出务工节日返乡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7、2021年2月11日至2021年3月中旬,常态化开展防范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全县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高度重视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村居(社区)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密排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项防范工作,坚决杜绝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

(二)完善预案,科学施救。各有关行业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一氧化碳中毒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处置措施,备足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适时开展应急演练,不断适应一氧化碳中毒救援新需要。卫健部门要提供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有关知识,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抢救一氧化碳中毒患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急救车辆、急救人员、设备、物资及时到位。所有设置高压氧舱的医院作为一氧化碳中毒患者重点救治医院,要保证高压氧舱开舱,及时有效救治病人。中毒病人经现场急救处理后,尽可能转送至有高压氧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治疗。

(三)及时调度,掌握信息。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进展调度汇总、信息编制和情况上报等工作;要认真分析查找问题不足,落实推进措施,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

      2、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常识广播录音

      3、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标语

      4、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海报

      5、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重点内容

      6、各县区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联系一览表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1: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明白纸.docx
附件【附件3: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标语.docx
附件【附件4: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海报.jpg
附件【附件5: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入户检查重点内容.docx
附件【附件6:沂南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承保机构联系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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