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jj1/2021-0000020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21-01-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检查活动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部署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集中检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消防、燃气、电力等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检查内容 1.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按照山东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1月5日《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确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间安排,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燃气领域,加强对建筑工地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高支模及市政设施运营维护有限空间作业、防范大风大雪等极端天气安全措施落实;严厉整治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挂靠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村建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厉整治农村饭店、旅馆、澡堂、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违法建设;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整治液化气站点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在隐蔽地点倒买倒灌、站点内使用超期未检钢瓶充装、站点内给用户充装不合格的液化气等违法行为,由县住建局局牵头组织实施。 3.消防安全领域,加强对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文博单位、公共娱乐场所、高层建筑、养老院、“九小场所”等场所以及居民住宅、“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监管防范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查处,由县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4.道路交通领域,主要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组织领导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两站两员”建设等源头管理工作情况,由县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5.交通运输领域,集中开展客车、道路危险货运、普通货运、超限超载、货运站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专项检查活动,加强“两客一危”、校车、 公交车、桥梁隧道、高风险路段、各类道路路面安全管控,严厉整治“三超一疲劳”以及无证驾驶、危险驾驶、货车非法载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由县交运局组织实施。 6.特种设备领域,加强对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严厉整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超期,在用设备、设施脱审漏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7.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加强对种养大棚、储藏硐室等生产经营设施的备案管理,用火、用电、通风及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对农机及变型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超期服役、违规作业、违章载人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全面整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8.文化和旅游领域,加强对文化旅游经营单位及场所、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严厉打击领域内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由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9.电力领域,加强对电力生产、电网运行、电力建设施工活动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防范,严厉打击供电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由县发改局组织实施。 10.教育、卫生等其他领域,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行业监管部门,也要按照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沂安发〔2020〕18号)安排部署,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活动,确保行业领域不出任何问题。 三、时间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1月14日前)。各牵头单位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检查人员,做好宣传发动和检查准备工作。 (二)检查整改阶段(2021年1月15日至1月29日)。各牵头单位要组织检查人员按照各自的检查方案,对所属行业领域进行全覆盖隐患排查和全要素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列出整改清单,落实整改人员,督促责任单位进行全面整改;对涉及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三)总结汇总阶段(2021年1月30日至2月4日)。各牵头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活动:对整改到期企业进行复查,形成隐患整改工作闭环;对立案调查的违法企业要督促及时结案,维护依法治安的严肃性。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违法行为处罚治理清单,要以书面形式于2月4日17:00前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克服疫情防控、天气寒冷等影响和困难,迅速行动起来,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拉网式大排查活动。 (二)保持打非治违高压势态。各单位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采取法治措施,敢于动真碰硬,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秩序整顿;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四项制度”,综合运用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安全生产、安全发展。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深入企业一线查隐患、抓整改,严处罚、纠违法。期间,县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开展督查督办,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列入今年一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检查内容。 (四)严格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廉政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检查工作,确保各类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违法行为处罚治理到位,为人民群众节日期间提供安乐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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