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索引号 gongdiangs/2019-0000003 公开目录 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 供电公司 发布日期 2019-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用电业务办理告知书(高压新装)

尊敬的电力客户:

欢迎您到国网沂南县供电公司营业厅办理用电业务!为了方便您办理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业务办理流程

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工程施工——验收送电

二、业务办理说明

1.用电申请

您在办理用电申请时,请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Ø 用电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包括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

Ø 若您受用电人委托办理业务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您的有效身份证明。

Ø 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Ø 重要、“两高”及其他特殊客户,按照国家要求,加验环评报告、项目批复(核准、备案)文件等证照资料。

为方便您的办理,您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登录手机APP或网上营业厅,在申请环节将上述材料拍照上传。

2.方案答复

Ø 在受理您用电申请后,我们将按照与您约定的时间至现场查看供电条件,具备条件的现场直接答复供电方案,需会商的于现场勘查后答复,请登录客户端进行确认。答复供电方案时限,10千伏及以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35千伏客户不超过10个工作日,110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Ø 据国家《供电营业规则》规定,产权分界点以下部分由您负责施工,产权分界点以上工程由供电企业负责。

3.工程实施

Ø 请您自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

Ø 重要或特殊负荷客户设计完成后,请及时提交设计文件,便于审查;在电缆管沟、接地网等隐蔽工程覆盖前,请及时通知我们进行中间检查。

4.验收接电

Ø 工程竣工后,请及时报验,10千伏客户将于5个工作日内为您验收送电;35 千伏及以上客户将于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电。

Ø 送电条件为竣工验收合格,签订《供用电合同》及相关协议,需要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的还应交纳高可靠性供电费。


  


 
【下载Word】 【下载PDF】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地址:沂南县城人民路42号

邮编:276300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