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lsgs/2019-0000003 | 公开目录 | 价格收费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自来水公司 | 发布日期 | 2026-04-1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标 题 | 沂南县自来水公司供水价格及收费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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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沂南县税务局、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调整沂南县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沂发改字【2025】65号),自2025年9月20日起,沂南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 第一阶梯:每户每年0-240立方米(含),到户综合水价2.9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6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每户每年240-360立方米(含),到户综合水价4.5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3.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0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每户每年36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7.8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6.6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 到户综合水价3.55元/立方米(基本水价1.9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0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价格 到户综合水价4.90元/立方米(基本水价3.30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0元/立方米,水资源税0.40元/立方米)。 特殊政策: 持有《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第一阶梯到户综合水价按2.65元/立方米执行,超出部分按正常阶梯价格计费。 执行居民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不实行阶梯水价,执行每立方米3.10元。 该调整旨在规范用水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有效期3年,自2025年9月20日起执行。 原沂南县物价局《关于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沂价字〔2017〕19号)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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