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lj1/2022-0000051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17-05-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县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水发〔2017〕16号 各乡镇,界湖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局属各科室、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火灾形势稳定,按照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2017年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临安发〔2017〕9号)文件要求,计划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制定全县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水利站、各科室、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7年全县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沂南县水利局 2017年5月12日 附件 2017年全县水利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县水利行业火灾形势稳定,自即日起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水利行业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以“防大火、强基础”为目标,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采取“规定动作”与“自选活动”相结合方式,强化措施,有效防控“小火亡人”,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全力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全力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 紧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加强对办公区域,在建工程涉及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消防管理措施,开展疏散演练,整治火灾隐患,全力维护水利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一是突出防范、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自查自纠,结合《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通知》(临水安〔2017〕2号)要求,认真开展水利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隐患自查、自纠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存在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水利施工现场要坚决停工整改,整改后仍不达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督促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健全更新台账资料体系,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严格奖惩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抓好重点领域安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及学校、水利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预防各类事故的措施,针对夏季用电高峰的特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水利工作的特点,继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旅游、学校和后勤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强化培训教育工作。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提升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水平。积极参与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部署开展第四届“暑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二是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支援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认真组织、参与8月份市里部署开展的“火灾隐患曝光月”活动。夏季消防检查期间,通过微信、微博等方式 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开展专业灭火救援技术培训和专项训练。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上旬)。各有关单位召开会议、印发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上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各有关单位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调度、督导检查和分析通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3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夏季消防检查与防汛检查相结合,按照防汛检查分组用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建设施工一线,扎实开展水利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落实第一责任主体责任,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声势。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既要宣传严格执法的雷霆行动,曝光重大隐患和重大违法行为,也要宣传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做法和各单位积极整改的典型事例,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严格督导,严肃追责。各有关单位要分重点、分阶段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 各有关单位将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情况、动员部署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县水利安全生产委员会,每月22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九大闭幕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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