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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lj1/2022-0000053 发文字号 沂水发〔2017〕7号
发布机构 沂南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17-04-21
成文日期 2017-04-20 有效性 失效
标题 沂南县水利局关于印发沂南县城区河道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沂南县城区河道治理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水发〔2017〕7号


为全面改善我县城区河道环境质量,立足我县水利实际,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对我县城区河道环境进行综合整治。

一、狠抓统筹推进,把握整治原则。坚持措施统筹,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主动协调上下游、左右岸产业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的开发和保护,防患于未然,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狠抓截污治污,保持水面清洁。一方面,及时打捞清理,沿河各乡镇、村居作为整治主体,要明确保洁范围,落实保洁责任,对河道、岸滩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安排专人包河段,真正做到全天候保洁,无缝隙覆盖。另一方面,要杜绝污物倾倒,健全完善沿河村镇垃圾收集站、中转站等环卫基础设施,组建专业保洁队伍,严格执行标准,防止垃圾入水,从源头上防制病媒生物。

三、狠抓河道清理,确保流水畅通。及时对水域范围内的围堤、渠道、道路等阻水建筑物进行清理,结合河长制清河行动,拆除在河道滩地上违规修建的厂房、仓库和养殖场等建筑设施,规范河道采砂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等行为,确保水道畅通、河床平整、行洪安全,保障流水畅通。搞好生态河道建设,严禁随意填埋或改变用途,让每一条河流、汪塘、湿地都成为涵养水源、环境优美、人水和谐的好地方。由公安牵头,多部门联合执法,各乡镇属地管理,对县域内河砂盗采、囤积、偷运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对河库防洪区内私搭、乱建、乱植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沟渠汪塘治理。

四、狠抓源头治理,实现水质提升。严格控制工业污染,牢牢拧紧非法排污、超量排污的龙头,落实好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生活污染,加快沿岸村镇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的垃圾处置机制,及时清除生活垃圾。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引导群众科学种植、科学施肥、科学防治病虫害,尽量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及入河排放量。

五、狠抓岸滩美化,打造生态景观。在保障水利功能的同时,从河道护坡、植被绿化、水生植物、园林建设等方面入手,打造水域生态环境,彰显滨水特色魅力。注重突出绿化效果,加快绿化林带建设,把道路绿化、水系林网绿化、公共绿地绿化结合起来,使绿化植物整齐、协调、美观。在岸滩地带建设沿河景观设施、休闲广场和湿地公园,赋予水域环境鲜明的文化特色。按照“自然、生态、亲水”的要求,加强水域岸线保护,搞好水域沿岸绿化,推进水域综合开发。

围绕城区河道综合治理、从源头杜绝病媒生物防制的总体要求,加大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力度,加大水域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城区河道水质。


沂南县水利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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