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xj/2022-0000107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戏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做好戏曲进校园工作的通知 沂文旅字〔2020〕46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文化站: 为进一步做好“戏曲进校园”工作,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戏曲的传承与发展,增进学生对戏曲艺术的了解和体验,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零距离”领略传统戏曲的文化魅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开展戏曲进校园工作通知如下: 一、演出剧团、演出场次 剧团:沂南县吕剧团 场次:截止11月上旬完成32场演出任务,每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各2场(未按照规定完成演出任务的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演出场次计划由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并及时报送县文化馆。 二、节目审核。每场演出节目不少于10个,演出时长不少于90分钟(节目每少一个扣10分,演出时长每少10分钟扣5分)。节目缺少、演出时长拼凑的不得评为优秀档次。演出前不公示节目单,或与公示节目单内容不符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三、评议审核。每场演出必须按照“演前公示、舞台搭建、音频功放、通稿宣读、节目演出、现场观众、演员合影”7项内容通过微信实时发送到指定演出群,县文化馆安排专人负责全过程的实时监管。每场演出从基础设施、演职人员、观众人数、节目效果、演员形象等几方面进行量化打分。由乡镇具体组织每场的评价,投票人数不得低于20人,参加投票人员要有学校领导、文化志愿者、现场观众。乡镇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学校领导、3名左右的文化志愿者(填写A票),投票分数占60%;另外组织不少于10人的观众投票(填写B票)分数占40%。每场演出完成后乡镇要立即组织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剧团演出场次、补贴发放的依据。 四、质量得分。每场演出分为四个档次进行评价,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合格(70-79)、基本合格(70分以下)四个档次。每一个档次对应补贴发放表准为优秀100%、良好90%、合格80%、基本合格60%。 五、工作纪律。违反以下工作纪律的剧团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或取消演出资格:1.违反规定要求吃请的或接受宴请的;2.演职人员不足,拼凑节目的,平日不练习,上台生疏忘词的;3.节目形式单一,拼凑时长;4.演前公示节目内容与演出不一致、随意变更节目内容的;5.演出计划未提前报乡镇同意,不听从乡镇安排,随意变更演出计划造成乡镇无法完成评议的;6.演出时发生安全事故的(如舞台背景坍塌、供电设备漏电等);7.未给演职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交通保险的(剧团负责戏曲进校园演职人员的演出及往返交通安全)。 每周一15:00前由乡镇汇总,报送上周演出评议情况,联系人:李佩佩 联系方式:18253999993. 附件1:沂南县戏曲进校园演出民主评议表 附件2:沂南县戏曲进校园演出情况汇总表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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