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2-0000244 | 发文字号 | 沂发改价格〔2021〕13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沂南县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公布沂南县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沂发改价格〔202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2003年第4号)、《山东省水利工程价格管理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06〕90号)、《关于开展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743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沂南县县属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供水价格按不同的用水对象、供水来源,实行分类水价。通过自流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20元/立方米,一般经济作物基准价格为0.35元/立方米;通过提灌方式供水的,粮食作物基准价格为0.70元/立方米,一般经济作物基准价格为1.25元/立方米。供、用水双方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按照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幅度确定最终价格。 以上价格为终端计量水价,各供水单位要做好价格信息公示,严格按规定水价计收水费。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南县水利局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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