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2-0000249 | 发文字号 | 沂发改价格〔2022〕2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2-04-22 |
成文日期 | 2022-04-22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沂发改价格〔2022〕2号 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沂南县分公司: 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鲁发改价格〔2022〕1361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613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7〕138号)、临沂市发展改革委、临沂市文旅局《关于明确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临发改成本〔2021〕6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有线数字电视收费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我县居民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为: (一)数字电视(含标清机顶盒1台)县城22元/月,农村不超过20元/月;同址、同户家庭开通多台数字电视,第二台起每台8元/月(机顶盒自行购买)。 (二)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扶贫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和即时帮扶户、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减半收取。 二、根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613号),放开补办数字电视机顶盒IC卡工本费和新装有线电视一次性建设费。 三、数字电视机顶盒费、有线数字电视增值业务收费、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费及套餐服务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行确定。 四、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沂南县分公司要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减免政策、举报电话等与有线数字电视服务和收费有关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2022年4月2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21日。相关文件内容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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