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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2-0000214 发文字号 沂教函〔2021〕10号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1-08-25
成文日期 2021-08-23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沂教函〔2021〕10号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根据《关于督促“一校一案”全面落实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21〕3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处函〔2021〕13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1〕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2021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双减”和课后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1.健全作业管理机制。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年级组作业统筹,合理调控作业结构,确保难度不超国家课标。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加强质量监督。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2.分类明确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3.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发挥作业诊断、巩固、学情分析等功能,必须将作业设计纳入教研体系,系统设计符合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鼓励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坚决克服机械、无效作业,杜绝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4.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作业,及时做好反馈,加强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做好答疑辅导。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5.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学校和家长要引导学生放学回家后完成剩余书面作业,进行必要的课业学习,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适宜的体育锻炼,开展阅读和文艺活动。个别学生经努力仍完不成书面作业的,也应按时就寝。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控制使用时长,保护视力健康,防止网络沉迷。家长要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寄宿制学校要统筹安排好课余学习生活。

二、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

(一)服务对象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本校在读且有服务需求的小学生和初中生。

(二)服务时间

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确保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

(三)服务内容

原则上推行服务内容“1+1”模式,1小时组织学生集中自主阅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等,最大程度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1小时指导学生完成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和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实现小学生零作业回家,初中生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

(四)工作要求

1.抓实工作部署。各学校要做好家长和学生需求摸底统计,坚持自愿原则,将有需求的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全部纳入课后服务范围。

2.“一校一案”制定工作方案。各学校要制订完善的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人员分工、申请流程、保障措施、教职工激励办法、安全管理等,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支持和鼓励各学校整合退休教师、志愿者和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作为课后服务的补充力量。

3.强化激励保障。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财政经费支持,无财政保障的要坚持成本补偿和公益原则,按程序合理确定收费标准。要切实强化教师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课后延时服务工作,落实收入奖补政策和评优奖励机制,让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学校可视具体情况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调休等措施,努力调动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

4.及时报送课后服务实施方案及有关数据。各学校9月10日前将《一校一案》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表》加盖公章报县教体局普教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npjk@163.com。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1.加强随机检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县教体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逐一对各学校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和文字、视频、图片通报,对违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落实好相关政策规定。

2.列入督导评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并将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情况纳入教体局对学校督导评估,对未落实课后服务保障措施、未实现全覆盖和存在违规行为的,扣减督导评估分数。

3.建立监督举报制度。公布全县规范课后服务工作和各学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监管渠道,对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及课后延时服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附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表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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