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1/2022-0000021 | 发文字号 | 沂商务字〔2022〕32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6-06 |
成文日期 | 2022-05-30 | 有效性 | 失效 |
标题 | 沂南县商务局关于印发沂南县商务流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商务局 关于印发沂南县商务流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商务字〔2022〕32号 各业务科室、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沂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安发〔2022〕10号)及《临沂市商务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沂南县商务流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 沂南县商务局 2022年5月30日 沂南县商务流通领域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临沂市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临安发〔2022〕12号)、《沂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沂南县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沂安发〔2022〕10号)精神,结合商贸流通行业安全情况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活动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环境。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商贸流通企业、局机关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持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份,局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确保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责任科单位:局机关、各商贸流通企业) 2.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细化70项措施。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业务科室要以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为抓手,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安全生产“八抓”20项创新举措和我市细化70项措施进行专题学习。6月份,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业务科室要组织开展一次“三个一”宣讲活动,即党政一把手带头讲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专题讲安全、企业员工互动讲安全活动。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大家谈”、“班组会”等学习活动和“创新举措大家谈”等访谈活动。 6月17日前,县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沂南县辖区内所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参加安全生产“八抓”20项系列创新举措专题专项学习考试,进一步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商务局办公室牵头,各商贸流通企业、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二)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开展集中宣传咨询 3.成立安全生产宣讲队,开展《安全生产法》主题宣传周活动。安全月期间,各商贸流通企业、各业务科室成立宣讲小组,到所属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六个一”活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局办公室、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落实) 4.加大以案释法和以案普法力度。各业务科室组织企业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的执法案例、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的典型案例,以及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典型案例进行学习,对《临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开展一次学习。进一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各商贸流通企业、局相关科室要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参加第一届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普法知识竞赛,加大商贸流通领域内的普法工作力度,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三)开展“安全生产阳都行”系列活动 5.开展安全生产流动巡逻检查。县商务局抽调各业务科室人员成立流动巡逻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形式,定期不定期重点针对所属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等行为,以及商贸流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重点单位进行巡逻检查。对巡逻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及所属责任人、及时分发交办;重大问题挂牌督办,保证第一时间完成整改、清零销号,切实守牢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局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以“查细微、防隐患、筑安全”为主题,各商贸流通企业组织广大职工、一线员工通过“随手拍”形式,深入细致的排查身边各类安全隐患。要立足本职岗位,用手中的镜头,对身边隐患随手拍摄,及时提交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对收到的安全隐患图片进行核实,对存在事故隐患及时督办整改,对查证属实的隐患拍摄者落实奖励政策,真正将“人人查隐患、人人保安全”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局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7.开展职工查隐患举报奖励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局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强化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严肃违法企业责任追究的意见》,强化企业内部有奖举报政策的宣传和培训,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学习推广我县承办的全市安全生产全员查隐患举报奖励工作现场会的经验做法,先行在辖区内规上企业开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推广使用“沂南县企业安全生产全员查隐患奖惩办法一点通”系统,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励奖惩制度,重奖重罚,在企业内部真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各商贸流通企业、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 8.开展隐患排查活动。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贯彻落实《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结合安全大检查和“防风险、查隐患、保底线”专项整治,在企业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监督检查。各商贸流通企业开展“查找身边隐患”活动,聘请安全专家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高危、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9.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制度,开展一个警示教育,进行多种形式警示教育。要组织员工集中观看《红线》和《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警示教育片,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推动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主体责任,防范同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10.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组织开展应急消防演练,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四)扎实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11.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积极参与宣传咨询日活动。线上,积极参加“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线下,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通过采取设置咨询展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12.开展安全宣传全屏传播。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实际,利用电子显示屏、海报、短视频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月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五)深化安全宣传“八进”,增强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3.开展“查保促”活动,推进安全宣传“三进”工作。督促企业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系列活动,联系县安委会办公室印制发放安全宣传“八进”手册,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商超、进商业街等公共场所”,进门入户送安全,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建立“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形成全媒体、矩阵式、立体化宣传格局。(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六)开展特色安全文化活动,厚植沂蒙安全文化基础 14.开展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商贸流通企业大力商贸流通企业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育安全生产法治文化,不断提升企业员工的安全法治意识,促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更好的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参与县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责任单位:各相关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商贸流通企业落实) 四、措施要求 (一)周密组织。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按照部署要求,细化分工,做好人力、物力和相关经费等保障,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营造氛围。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拓展社会宣传渠道,在交通枢纽、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悬挂安全标语、横幅等,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三)务求实效。各相关业务科室、各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当前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因地制宜开展好活动,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的目的,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四)信息报送。请于6月3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联络员(附件2)。“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络员要于每周五前报送本单位活动周报(电子版);重大活动信息及视频、图片等要第一时间报送。活动总结和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应于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商务局,以便汇总后上报。 联系人:蔡兴永、谭芝华、郭磊,联系电话:0539-3266311,邮箱:ynxswjbgs@163.com。 附件:1.临沂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2.“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3.沂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临沂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 2.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3.生命重于泰山 守住安全底线 4.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5.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6.安全是最大的经济效益 7.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 失职追责 8.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10.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1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12.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3.安全来自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14.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15.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16.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17.生命只有一次 安全从我做起 18.人人讲安全 事事为安全 时时想安全 处处要安全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3 沂南县“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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