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wj1/2022-0000025 | 发文字号 | 沂商务字〔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商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2-03-09 |
成文日期 | 2022-02-23 | 有效性 | 失效 |
标题 | 沂南县商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
沂南县商务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沂商务字〔2022〕12号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根据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工作安排部署,为做好全县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021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范围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已在沂南县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登记注册,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 二、年度检查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22年3月20日结束。原则上各企业年度检查材料上传和系统信息提交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 三、年度检查形式 根据上级商务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全县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021年度检查采取线上提报材料方式进行。各加油站进入“山东成品油”微信公众号,根据2020年度检查时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系统,进入“企业年度检查”项目,按要求提报年检材料。 四、年度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线上年检所需材料,除证件原件可直接扫描、拍照上传,其他文档、图片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系统。 (二)线上年检内容: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副本原件需上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油协议及成品油购销台账建立情况(含2021年度供油协议、供油企业批发经营资质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年12月份油品销售台账); 5、2021年度国VI标准销售各种标号车用汽、柴油全年进油发票原件(不少于10张);发现使用同一张发票在多个加油站违规应付年检的,不予年检。 6、企业上年度在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税收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自行说明,签字盖章后上传); 7、加油站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上传。 以上所有年检材料除证件原件可直接扫描、拍照上传,其他文档、图片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扫描、拍照上传系统。 (三)2021年度年检现场查验材料如下: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副本原件需上交);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 ;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 4、供油协议及成品油购销台账建立情况(原件); 5、2021年度国VI标准销售各种标号车用汽、柴油全年进油发票(与线上上传发票一致,原件不低于10张); 6、附件1:2021年度成品油零售企业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7、附件 2:2021年度加油站基本情况表(电子版); 8、附件 3:加油站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原件); 以上材料于2021年3月10日之前报送至沂南县商务局(振兴路东首志华宾馆11楼1123室)。各加油站要坚决杜绝情况不实、伪造材料情况的出现,一经发现,将按照《成品油管理办法》规定撤销该加油站成品油经营资格。另:上报系统的所有材料上报商务局纸质一份存存档。 五、结合年检进一步做好成品油市场规范整顿工作 根据省、市主管部门要求,按时参加年检。连续三年不参加年检的,将依法按程序注销其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各加油站要结合年检做好地下油罐(更换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油气回收、散装汽油管控、水冲厕所建设等工作,保障油品质量,维护全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联系电话:3266311 联系人:蔡兴永 沂南县商务局 2022年2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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