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1/2022-0000105 | 发文字号 | 沂司发〔2020〕20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0-07-24 |
成文日期 | 2020-07-14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司法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
沂南县司法局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沂司发〔2020〕20号 各司法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让全社会深入了解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对于丰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的重要意义;对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的重要意义。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专责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注重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有针对性地消除重新犯罪因素,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成为守法公民的目标任务。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在领导体制、机构设置、职责任务、队伍建设、社会参与、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职业保障、未成年人矫正、法律责任等各方面的重点亮点内容。 (二)学习宣传工作安排 1.加强重点人员的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的重点人员是各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主要开展学习宣传“五个一”活动:①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活动。召开一次动员部署会,在全县范围内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热潮,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部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各基层司法所要积极组织社区服刑人员有针对性的学习《社区矫正法》。②开展一次进村进社区法治宣传活动。各司法所要统筹安排,制作并悬挂印有“社区矫正法”字样的横幅,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二条标语;利用乡(镇)政府LED显示屏播放《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依托法治宣传专栏,广泛宣传《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实现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③利用集市日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法律咨询、发放纸质宣传提纲等形式开展现场宣传。④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播放相关视频、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授课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⑤依托各乡(镇)政府会议室,组织乡(镇)干部、村(居)主职干部开展一次专题宣讲活动。 2.加强《社区矫正法》的普及宣传。积极利用“沂南普法”和各个微信工作群、公众号,进行在线宣传普及,增强《社区矫正法》的宣传时效和感染力。将7月作为《社区矫正法》主题宣传月,在基层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取得实效,为《社区矫正法》7月1日正式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要把《社区矫正法》纳入2020年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切实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领导责任制,各司法所所长或负责人要负总责,结合实际,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二)加强学习培训。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有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学习培训,确保全体司法所工作人员都能够按照《社区矫正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做到知法守法,严守各项监管规定。 (三)加强沟通协调。要利用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契机,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争取党委和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要加强与当地派出所、民政办、学校等有关部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宣传贯彻好《社区矫正法》,带头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活动引向深入。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将开展宣传活动的照片、信息、宣传材料等及时向普法办报送。 沂南县司法局 2020年7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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