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fj1/2022-0000119 | 发文字号 | 沂司发〔2021〕25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司法局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司法局关于对沂南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进行验收的请示 |
沂南县司法局 关于对沂南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试点进行验收的请示 沂司发〔2021〕25号 市司法局: 2020年12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确认临沂市和部分县区改革试点成效的函》,将沂南县确定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县。 被确认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县以来,沂南县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始终秉承复议为民理念,认真落实《沂南县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调整充实了沂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工作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将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纳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改革总体布局,探索实行“四优化两公开”,高标准定位、系统化施策,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规范、高效、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和工作机制,经验做法被山东省法治工作简报刊发推广,现申请对我县改革试点成效进行验收。 妥否,请批示! 沂南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25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