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zj1/2023-0000274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 |
沂南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的通知 沂财〔2023〕12号 各乡镇(街道)财经服务中心、沂南经济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认真贯彻落实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特别在巡察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未按预算级次使用资金、扩大预算支出范围等。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升财务管理水平,落实落细上级过紧日子要求,防范廉政风险,更好地保障乡镇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执行《预算法》,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财政部门要严格《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执行中:(1)按照用款单位的预算级次、审定的用款计划和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资金拨付程序拨付资金。(2)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遵守财政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向非本级预算单位拨款,不得报销不该由本级承担的费用(上级财政部门特别规定的除外)。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合理安排支出进度。 二、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强支出必要性、合理性审核,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只减不增”,预算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追加,严控非急需非重点支出。从严控制各类车辆新增购置和报废更新,严禁超标准、超限额更新配置资产,严控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 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严格执行制衡性原则,规范资金拨付流程,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沂南县财政局 2023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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