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4-0000166 | 发文字号 | 沂民发〔2024〕16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中共沂南县委宣传部沂南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沂南县进一步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沂南县进一步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民发〔2024〕16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沂南县进一步加强孝善食堂建设 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民政局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沂南县商务局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沂南县税务局 沂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沂南县慈善总会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进一步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实施方案
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民生工程,是支持居家社区养老、增进老年人福祉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根据民政部等十一部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就餐实际困难,以普惠性、多样化为发展路径,探索“党委号召、支部领办、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新模式,坚持政府统筹、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2024年底前,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建成运营一批服务可持续、经验可推广、群众满意度高的“孝善食堂”,服务扩面增量实现新突破,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抗战时期入伍老战士(以下简称“两老”群体)等的助餐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面向其他老年人的助餐服务广泛开展。到2025年底,城乡社区“孝善食堂”服务覆盖率实现较大幅度提升,服务网络更加完善,多元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就餐便利度、满意度明显提升。在此基础上,持续完善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老年助餐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聚焦“扩供给”,统筹资源推动“孝善食堂”建设 (一)强化“点的建设”,串珠成链扩大服务供给。各乡镇(街道)要综合考虑辖区内老年人口规模、助餐服务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坚持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和适度新建相结合,优化功能布局。支持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幸福家园、党群服务中心等设施中增设“孝善食堂”,拓展服务功能。将“孝善食堂”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生活性服务业资源统筹利用、共建共享。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孝善食堂”、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支持餐饮企业采取运营“孝善食堂”、社区门店开办老年餐桌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现有资源无法有效覆盖或满足老年助餐服务需求的村(社区),可因地制宜新建必要的“孝善食堂”。 (二)推动“面上发展”,要素集成加快聚链成势。采取倾斜性措施支持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积极争取省市项目资金,用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各项补贴。严格执行《社区老年人食堂建设与服务要求》,对“孝善食堂”的服务要求、场所要求、安全与风险控制方面等内容进行规范,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在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工作中,同步解决“孝善食堂”建设或场地使用问题,将“孝善食堂”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服务便利可及。结合“第一书记”帮扶政策,发挥连片发展优势,推动跨村联建、抱团推进,帮助支持“第一书记”派驻村合理利用各类资源建设运营“孝善食堂”。充分利用农村闲置村小学校、文化活动中心、废弃仓库(厂房)、村“两委”及农民闲置房屋等场所建设“孝善食堂”,探索邻里互助、设立“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解决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广泛发动党员干部、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积极参与老年助餐服务。支持村(社区)党支部领办老年助餐服务设施,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议事程序决定,可使用集体经济收入支持老年助餐服务。 (三)拓展“立体协同”,引导社会力量同心共建。鼓励和引导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探索“服务积分”、“志愿+信用”等模式,培育发展老年助餐志愿者队伍和互助组织,建立服务评价激励机制。积极引入县内龙头企业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以村企联建、托管运营等方式发挥企业资源优势,推动“孝善食堂”建设运营。 三、聚焦“优服务”,坚持需求导向开展“全科服务” (一)推进“个性化”发展,因地制宜优化助餐服务。“孝善食堂”要保证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以提供早、晚餐服务,并保证助餐服务的连续性、稳定性;根据周边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消费能力、饮食习惯,合理搭配食材,科学制定食谱并定期更新,优先供应大众化家常菜,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有条件的可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个性化餐食。 (二)支持“全链条”升级,探索特色餐食配送服务。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发挥互联网平台、物流企业等作用,充分利用现有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支持具备条件的社区(村)设置集中“配送点”,为送餐进小区和老年人就近取餐提供便利。难以利用现有服务资源和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的,鼓励支持村(居)委会组织相关资源和力量,重点解决为行动不便老年人送餐上门问题。 (三)引导“多样化”扩容,打造全科助老服务模式。支持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在非就餐时间开展其他为老服务,打造“孝善食堂+医养”“孝善食堂+清洁”“孝善食堂+讲习”“孝善食堂+娱乐”等服务模式。开设“饭前饭后”健康养生课堂,嵌入医养康养服务,定期组织医疗团队开展义诊咨询活动,发挥村卫生室作用,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康复医疗和健康体检。配套建设洗衣、洗浴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洗浴、理发等清洁卫生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助老服务。开展权益维护、反诈防骗等公益讲座,开展对话式、专题式、互动式教学讲习,以“食”“教”结合的形式推动形成老有所学、老有所教的良好氛围。配备文体娱乐设施,将老年餐桌发展为“书桌”“茶桌”“牌桌”等,吸引演艺服务团队、志愿服务组织等组建文化艺术团队,开展社联活动,拓展休闲娱乐功能。 四、聚焦“可持续”,多元保障推动服务常态长效 (一)突出“市场运营”,培优服务品牌。引导“孝善食堂”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大力支持连锁化运营,积极推广集中供餐模式。鼓励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餐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二)强化“多元共建”,加大扶持力度。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孝善食堂”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县民政局要积极统筹上级专款,根据“孝善食堂”服务人次和质量、老年人满意度等情况,对“孝善食堂”建设运营给予综合性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孝善食堂”,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三)坚持“共建共享”,实施分类补贴。坚持有偿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和“两老”群体提供“低价助餐”“折扣助餐”等优惠助餐模式。在保障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以正常价格对社会开放,通过市场化经营创收盈利,保证可持续运营。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老年人年龄段、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等级给予差异化补贴。 五、聚焦“强保障”,积极稳妥推动老年助餐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作为“孝善食堂”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项负责工程推进。要统筹规划、搞好布点,确定建设和运营模式,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孝善食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切实抓好“孝善食堂”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安全风险。通过精心打造、精心管理、精心运作,确保“孝善食堂”助餐服务质量。 (二)凝聚工作合力。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大力支持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单位要协同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资源统筹、组织实施等工作,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做好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关键性、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三)做好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意愿,积极稳妥探索各具特色、灵活多样的老年助餐服务方式;力戒形式主义,避免资源浪费,防止“一哄而上”、“一刀切”,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县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根据现有工作基础有序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工作;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注重宣传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老年人、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的良好氛围。
附件:沂南县“孝善食堂”建设职责分工
中共沂南县委组织部 中共沂南县委宣传部 沂南县民政局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沂南县财政局 沂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沂南县农业农村局 沂南县商务局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沂南县税务局 沂南县消防救援大队 沂南县慈善总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沂南县“孝善食堂”建设职责分工
县委组织部: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党委号召、支部领办、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新模式,支持派驻第一书记试点孝善食堂建设,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社区(村)党支部主动担当作为领办孝善食堂。 县委宣传部:统筹各级各类媒体,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县融媒体中心作用,将孝善食堂建设作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服务工作重要内容,广泛宣传孝善食堂建设的好典型、好做法。设计推出一批公益广告,利用短视频、海报、H5等方式广泛刊播,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孝老、助老氛围。 县慈善总会:积极发挥慈善助老作用,设立孝善食堂专项资金募捐项目,策划慈善产品,倡导在外子女、驻地企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参与孝善食堂建设运营,制定支持孝善食堂建设运营补助政策。 县民政局: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孝善食堂建设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把孝善食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支持在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强化孝善食堂服务能力。 县财政局:落实财税支持政策,会同业务部门加强资金规范使用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设置助老公益性岗位参与孝善食堂运营,鼓励支持孝善食堂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统筹规划孝善食堂用地空间布局,保障和规范用地供应。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工作,统筹推进孝善食堂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将农村孝善食堂建设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协调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向孝善食堂倾斜。 县商务局: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商贸物流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参与孝善食堂建设运营。 县税务局:落实孝善食堂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孝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 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加强对孝善食堂的消防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加快推动孝善食堂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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