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zj1/2024-0000167 | 发文字号 | 沂民发〔2024〕18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4-06-21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沂南县民政局沂南县邮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民政局 沂南县邮政管理局 关于印发《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民发〔2024〕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南县民政局 沂南邮政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快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23〕143号)及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鲁民函〔2024〕3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推动乡村地名与寄递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推广使用标准地名,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标准地名地址管理服务体系和寄递服务网络,进一步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突出“准”字,完善乡村地名命名与设标机制 1.提高乡村道路命名密度,夯实“邮路”发展基础 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详细调查乡村道路现状,根据道路功能、地理位置、历史文化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道路命名规则,印发《沂南县乡村道路命名实施方案》,分批完成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深入挖掘乡村文化特色,广泛发动群众征集命名意见,邀请区划地名专家、老教师、乡贤等参与村(社区)乡村道路命名论证会议,总体上把握道路间的协同性、关联性、体系性原则,确保命名具有地方特色、易于记忆且符合命名规范。整合乡村道路命名信息,形成完善的乡村道路命名网络,为“邮路”提供准确、清晰的乡村地名基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健全乡村地名标志体系,织密“邮路”服务网络 在乡村道路关键节点、交叉路口等位置设置清晰、醒目的地名标志、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方便群众识别和定位。地名标志设计应体现乡村特色,与乡村环境相协调,符合国家标准。提升地名标志的覆盖率,提高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村邮站点)图上精准度,为“邮路”提供有效的导向服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建立地名标志巡检机制,提升“邮路”服务效能 制定地名标志巡检计划和巡检标准,明确巡检人员、巡检频率和巡检内容。组织村(社区)地名信息采集员、邮政投递员、快递员成立地名巡检志愿服务队。巡检人员应对地名标志的完整性、清晰度、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记录,形成巡检报告,为地名标志的维护和管理提供依据。通过建立巡检工作机制,确保“邮路”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乡村寄递服务提供有力保障。(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实”字,推动地名精准助力快递惠民 1.加大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力度,助力“邮路”导航精准 在乡村道路命名网络完善的基础上,广泛发动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员、邮政投递员、快递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乡村著名行动”小程序,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实现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规范上图、常态更新、动态维护。采集上传县级寄递物流产业园区、乡镇级寄递物流配送中心、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村邮站点)以及农家乐、采摘园等名称,将乡村地名信息纳入快递物流系统,实现地名信息与快递服务的无缝对接,拓宽“邮路”范围,提高快递服务的覆盖面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公司、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推动寄递服务标准地名使用,优化“邮路”网络质量 探索建立民政、邮政、交运、公安等系统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制定乡村寄递服务领域地名使用标准,明确地名使用的规范和要求。加强与快递公司的合作,将收集、整理和管理的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应用到寄递服务中,推动快递公司在寄递服务中使用标准地名,减少因地名不准确或不一致导致的投递延误和错误。加强对乡村地名使用的监管和检查,确保地名使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提高“邮路畅通”效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3.推进乡村地名品牌创新打造,提升乡村形象与知名度 探索“地名+农产品+电商+邮政”服务模式,培养“乡字号”“土字号”“地名好品”等公共品牌,探索联合助农直播间平台,集中推荐宣传一批乡村名优土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在地名特色产品外包装融入地名文化元素,提升地名特色农产品的地名文化内涵和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竞争力。通过“邮路”结合乡村特色和发展定位,加强对乡村地名品牌的宣传和推广,提高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通过地名品牌的打造和推广,提升乡村的整体形象和知名度,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者,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牵头单位:县邮政公司、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孙祖镇、青驼镇、湖头镇、张庄镇人民政府、沂南县佳硕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孙祖小米种植合作社等) (三)突出“融”字,创新地名阵地建设 1.借“邮路”之翼,打造特色地名文化阵地 利用“邮路”的广泛覆盖性,将其作为地名文化、《地名管理条例》等宣传的桥梁,探索依托邮递员、快递员、地名信息采集员等社会力量,构建具有地名文化宣传保护新阵地,为“邮路”地名文化宣传奠定基础。(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循“邮路”之径,编织地名文化传播网 利用乡村寄递服务路线作为地名文化传播的“邮路”,充分发挥邮政快递车、快递员投递车和邮政管理局的覆盖面广、流动性强、直面群众、深入乡村等优势,探索建设地名文化宣传新平台。创新宣传形式,将“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活动、地名文化的宣传标语和地名来历、地名故事等宣传内容融入邮政管理领域的宣传阵地。(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民政局) 3.护“邮路”之脉,守住乡村地名文化根基 利用地名信息采集员、邮递员、快递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收集村民对老地名恢复、地名文化挖掘、乡村道路命名等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邮路”老地名保护、地名文化传承、乡村道路命名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乡村地名文化的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进度安排 (一)试点先行阶段(2024年12月底前)。确定湖头镇、孙祖镇、青驼镇、张庄镇作为试点乡镇,全面启动“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试点工作。试点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探索出适合本土情况的乡村寄递物流体系的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成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培养一批邮路畅通方面的人才队伍。试点乡镇要在命名设标上图、“邮路”助力地名文化宣传、“地名+邮政”助力产业振兴等多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果,辐射带动周边乡镇(街道)。 (二)稳步推进阶段(2025年1月—2026年12月)。11个乡镇(街道)结合地理位置、交通便利等因素,主动对接4个试点乡镇,学习经验做法,建立帮教机制,形成“试点示范,全县推进”的良好局面。乡镇(街道)乡村地名命名设标上图及地名标志维护工作成效显著,农村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采集上图实现常态管理、动态更新,不断拓展、创新邮路助力地名文化宣传途径,逐步提高群众对地名文化保护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助力产业振兴方面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深化提升阶段(2027年1月—12月)。各乡镇(街道)全面做好规划和总结工作,注重经验凝练提升,形成政策性、制度性经验成果。收集“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可展示性成果,将成果纳入“乡村著名行动”总体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置专项版块进行集中展示。集中工作阶段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实施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重要意义,争取推动形成乡镇级政府主管,地名行政主导、邮政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及邮政公司、村居密切协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生动局面。 (二)分批推进,强化成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分批推进的工作计划,以先试点、后全面开展的推进思路,在试点阶段抓好经验推广工作;在全面推进阶段稳步开展、分类实施、注重实效;在深化提升阶段强化成果转化,在制度机制建设上要取得显著成效。 (三)注重总结,强化宣传。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活动,积极营造浓厚氛围。认真总结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宣传可推广的案例材料,及时报送县民政局、邮政管理局,县级部门择优上报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进行推广宣传。
附件: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范围和责任分工
沂南县民政局 沂南县邮政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沂南县开展“乡村著名邮路畅通”助力乡村振兴工作试点范围和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2024年12月底前,组织村委会(社区)、乡村地名信息采集员、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分批开展兴趣点、地名类别信息采集上图工作,探索乡村道路命名、设标、上图工作。规范设置乡村地名标志。2025年1月起,选定可学习借鉴的试点乡镇,主动寻求帮教,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湖头镇、孙祖镇、青驼镇、张庄镇为试点乡镇,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乡村道路命名工作实施方案。分批完成乡村道路命名工作,按照先村内道路、后村道乡道顺序,第一批完成反映当地地理特征的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第二批完成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特色产业等资源丰富的乡村道路命名工作;第三批完成文化挖掘较少、位置相对偏远、产业相对传统的乡村道路命名工作。邀请区划地名专家、老教师、乡贤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道路命名论证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拟定实施方案,召开区划地名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推进会议、“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试点工作座谈会议,明确职责任务;协调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落实试点工作,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召开区划地名专家会议,开展道路命名论证工作;联合邮政管理局、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牵头开展试点工作;协助县公安局,做好楼门(户)牌安装前的乡村道路命名工作。 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充分发动快递员等社会力量开展地名、兴趣点等类别信息采集上图工作。动态更新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乡镇邮政快递网点、县级邮件快件处理场所等上图信息。参与乡村道路命名论证会议。探索建设地名文化宣传新平台,将“乡村著名 邮路畅通”活动的宣传标语、地名文化宣传标语和地名来历、含义、地名故事等宣传内容融入邮政快递车、快递员投递车,创新宣传形式,建立邮政管理领域的宣传阵地。开通助农直播间平台,集中推荐宣传一批沂南乡村名优土特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县交通运输局:发挥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协助做好乡村道路命名、设标、上图及地名标志巡检等相关工作。参与乡村道路命名论证会议,探索建立民政、交运系统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民政、交运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 县公安局:发挥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进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楼门(户)牌标志,及时对接县民政局开展相关协助工作。参与乡村道路命名论证会议。探索建立民政、公安系统乡村标准地名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促进民政、公安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 县文旅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结合试点方案,发挥区划地名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协助做好相关地名信息数据采集、共享、上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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