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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jj/2025-0000058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5-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沂建发〔2025〕11号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坚决控风险遏事故的紧急通知》《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市政府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县政府安委会《全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住建领域开展为期三个月(即日起至8月31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地毯式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整治共性事项

(一)重大事故隐患。要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逐项对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要落实逢查必考措施,重点检查企业、单位全体员工是否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带队检查,是否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等。

(二)风险辨识管控。重点排查企业是否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公告栏,制定岗位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安全管控重大危险源等。

(三)主要负责人履职。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7项职责,是否了解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企业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和重大危险源管理等落实情况。

(四)安全资质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许可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超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

(五)安全制度措施。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晨会”、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危险作业报告等制度措施,是否存在“三违”行为,是否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

(六)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是否及时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七)四个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是否落实“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企业外包施工”整治要求,动火作业是否存在不按要求加芯赋码、违规改装、无证作业等行为;有限空间底数是否清晰,是否落实警示标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等管控措施;预防高处坠落是否落实培训、审批、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措施等要求;企业外包施工是否签订安全协议,开展风险交底、施工报告、进场审核、危险作业审批等。

(八)“一件事”全链条整治。重点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燃气、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仓储、冷库、危化品安全监管等“一件事”全链条整治任务,是否围绕生产流通、质量评价、建设安装、修缮改造、使用维护等各个环节逐一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是否针对性排查整治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等。

(九)应急准备情况。重点排查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二、排查整治重点事项

(一)建筑市场领域。①建设、施工单位发承包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应招标未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以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等情况,重点检查建筑外墙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是否存在支解发包等行为。②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等情况。③建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按规定进行实名制考勤等情况。④施工现场技能工人配备情况。

(二)房屋市政施工领域。①重点排查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和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重大事故隐患;②防护不到位、违规违章作业等问题隐患;③施工现场动火、交叉、有限空间、高空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④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消防安全排查情况;⑤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三)城镇燃气领域。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重点:①燃气管道设施重大事故隐患和日常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建立、督办、处置、销号情况。②燃气厂站设施重大事故隐患和日常巡检发现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建立、督办、处置、销号情况。③城燃企业运维管理体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④通过用户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倒查城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四)城乡既有房屋领域。①常态化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建立情况,农村危房改造情况,3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场所等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针对受损房屋撤人、停用、封房等有效措施落实情况。②《山东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五)消防审验领域。①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工作安排部署情况。②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问题排查情况。③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手续问题治理情况。④消防审验问题项目整改政策措施出台情况。

三、排查整治要求

(一)统筹推进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将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部署、督导、检查,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形成全员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及时安排部署,健全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系统推进整治任务。各有关企业要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南,明确重点内容和方式方法,指导项目精准有效排查整治。

(二)严格落实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县住建局将严格落实行业主管和安全监管责任,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实现重点企业以及内部设施设备、从业人员、关键环节的全覆盖,依法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惩戒一批失信企业,形成有力震慑。

(三)提高整治质量。要在提高隐患排查质量上下功夫,注重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等方式,确保一次检查查深查透,彻底排查、有效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共性隐患、突出问题,要加强类比分析,倒查隐患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认真不深入不彻底,检查次数多、发现隐患少,明明有隐患却查不出、改不了的企业,要予以重点关注,视情采取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硬措施,督促提升工作质效。

(四)强化整改提升。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原则,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实行“挂号—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因搞形式、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相关责任。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一律约谈企业负责同志;凡发生生产安全亡人责任事故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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