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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tj/2025-0000295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日期 2025-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沂教发〔2025〕14号


各乡镇(街道)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现将《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均衡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和依法招生,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及公民同招政策要求,完善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办法制度,明确招生程序规定,优化招生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回应群众关切,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问题,严厉打击与校外机构“勾联招生”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招生行为,切实做到阳光公开、公平公正,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群众的教育满意度。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总体原则,各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范围进行网上招生平台登记入学,严禁任何形式的“变相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确保年满6周岁的沂南户籍儿童全部入学;确保沂南在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全部升入初中;确保具有学习能力的沂南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二)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加强招生监管,全面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招生。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三)坚持房户一致的原则。片区内自有完全产权房(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已入住)与《户口簿》登记地址一致者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严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及六年级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须严格控制班额在53人以内(合理预留休学学生复学学位),严格控制班额在55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和复读学生。

(五)坚持全程网办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涉及到的“平台报名—批次审核—批次录取—名单公示—新生入学”等工作,全部通过“临沂市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平台与相关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连通,进行房产、户籍、年龄、学籍、务工、经商、监护人等信息的网上自动验证。

四、招生计划

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

五、招生条件

(一)招生年龄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六年级进入初中就读,招收2025年小学应届五年级学生。

(二)片区范围

1.城区小学和六年级招生。招收具有城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划定招生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符合年龄等条件要求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见附件2)。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乡镇小学和六年级招生。招收本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中心小学各自确定辖区内各联小(教学点)的招生片区及入学条件,不得跨乡镇、跨区域招生。

3.民办小学和六年级招生。继续强化民办学校招生监管。继续坚持“公民同招”规定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进行统一管理,不得跨县区招生。

六、招生办法

(一)录取办法

1.城区小学和六年级招生。各学校对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已报名学生,按照“房户优先”,分4个批次依次进行学位录取,第4批次须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接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若招生区域、批次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安排学位,未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其他学校参加录取。批次具体划分如下:

(1)第一批次。指房户一致,即在招生片区内既有完全产权房产又有户籍的。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2)第二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片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但户籍在其他片区或乡镇的,以房产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3)第三批次。指房户不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在招生片区内有合法户籍,但监护人在城区无完全产权房的,原则上以户籍所在片区为主安排学位。

(4)第四批次。主要指在城区有“小产权房”但无城区户籍的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经商、持有居住证随迁人员子女。

2.乡镇小学和六年级招生。各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或监护人合法房产对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对学校招生片区内监护人购置小产权房的子女、异地务工经商子女,学校要严格审核。

3.民办学校招生。适龄入学儿童和小学五年级学生登录“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中的“民办学校”窗口报名。非起始年级招生必须单独提交书面招生计划申请,县教体局将依据学校办学条件核定招生数量和确定招生方式,同意后方可招生。

4.特殊教育(群体)招生工作

(1)照顾对象和类型(见附件3)。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从服务和支持沂南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前提下,驻藏部队干部、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烈士子女;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子女;在沂工作外籍专家子女;具有重大影响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现役部队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可享受政策照顾,由县教体局根据父母、祖父母实际居住地、工作地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可以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意愿安排就读小学和初中。

(2)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工作。巩固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活动成果,准确掌握留守儿童信息,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3)残疾儿童入学工作。推进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要根据残疾情况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具体以县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鉴定评估为准)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拒绝接收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4)缓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经教体局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试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为支持国家优化生育政策,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试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在同一户家庭多孩入学同一学段(小学段或初中段,下同)时,可申请安排到与其兄(姐)同一校区就读。

(6)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

5.规范转学相关工作

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2018〕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生建籍、转学、休学和复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22〕43号)等文件规定,申请转学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到新学期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于开学前两周向县教体局提交转学材料审核确认,开学前一周内县教体局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接收学校,转学申请结果由接收学校通知家长,并对转学申请未通过的家长反馈转学申请不予受理结果及理由,转入学校接收到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后,方可通过网上学籍系统办理转学手续及通知学生报到时间。

6.特别说明

七年级建籍人数一律按教体局备案的六年级入学人数为准,凡是今年新进入初中学校的七年级学生,必须经教体局审核符合入学条件后学校才能接收,否则一律不予建籍。

(二)招生流程

1.平台报名。8月5日9时-8月10日24时,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见附件7),登录“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选择相应报名窗口完成报名。

2.批次审核。8月11日-8月14日,各学校对平台完成报名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报名时所有信息都通过大数据校验成功的家长可通过平台查看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平台大数据比对不成功的、家长无法完成平台填报的,学校于8月15日-16日线下审核材料,并指导家长完成平台填报,凡是不通过平台报名的一律不得录取。8月17日-23日对以经商、务工、小产权报名的到相关部门或入户核实,核实通过的网上初审通过,家长可登录平台查询初审结果。

3.批次录取。8月24日-8月27日各学校开始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县教体局同时对各学校初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通知学校分批次录取。

4.名单公示。8月28日-8月30日,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5.阳光分班。9月2日前,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6.新生报到。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5日。报到时,所有新生需将已完成全程接种(见附件8)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查验单》(辖区预防单位提供)上交学校,存入学生档案。

(三)其他事宜

1.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所持户口簿、完全产权房证明材料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2025年8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进城务工、经商随迁人员子女相关条件需满足1年以上(截止2024年7月31日前)。

2.城区棚改户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子女户籍或以监护人购置的棚改安置房作为入学依据。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6.对于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而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教育部门将联合政府有关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发放司法文书,敦促家长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普教科,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统筹、调度与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教体局、纪委、宣传、公安、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大数据、司法、电力、自来水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社保缴纳、纳税申报等入学信息的比对和审核。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依法规范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招生秩序。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体局将对阳光分班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成绩纳入督导评估,实施阳光分班的加5分,未实施阳光分班的扣5分。

(三)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肃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复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县教体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招生学校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五)严格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工作纪律要求,积极构建县教体局与学校、学校与家长的双向监督机制。县教体局将加强线上和线下指导与督查,对城区学校小产权房和进城(异地)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列入重点检查对象,严格执行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接收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和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规定,一律不准超计划招生。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违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性质严重的按照《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沂教字〔2021〕10号)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予以通报处理、追责问责。存在违规招生、转学(含接收借读生和往届生)的给予每人次扣2分,严重违反规范办学行为扰乱招生秩序的学校实行学校管理督导评估工作“一票否决”;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在招生过程中因把关不严、失职渎职、态度蛮横等引发群众不满、投诉被查实的,严肃追究学校及有关人员责任;对发现以招生为由向家长索要钱物等违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六)常态化落实控辍保学要求。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厌学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常态清零”。坚持动态监测机制,对新发(疑似)辍学学生及时记入控辍保学台账、即时进行劝返。及时更新全国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控辍保学台账,查核其中疑似辍学学生信息,及时落实辍学学生劝返责任。对失学辍学儿童发现不及时、报送不及时、信息跟踪核查不及时、劝返不力的,予以通报。

各学校要制定本校2025年度招生方案和招生简章,于7月31日前在学校大门两侧张贴,并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家长微信群等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今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539-7906109   县教体局监督电话:0539-3880053


附件:1.2025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表

          2.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3.2025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4.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5.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6.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7.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8.适龄儿童少年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附件1


2025年沂南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划分表


招生学校

招生片区范围

区间类别

沂南小学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小学沂南二小

花山路以西、卧龙山路以东、文化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一小

①朝阳路以东、温泉路以西、金波路以南、玉泉路以北;②正阳路以东、温泉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开发区学校小学部

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独树界以南、大庄界以北区域内及县经济开发区原所属行政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一小开发区学校小学部

温泉路以东、向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二小(含阳都校区)

二小片区:①卧龙山路(汉街)以东、正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文化路以北;②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玉泉路以南、人民路以北;③团山路以东、朝阳路以西、金波路以南、玉泉路以北;④历山路以东、花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金波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阳都片区:①历山路至北首以东、北外环路以北、铜井界以南、正阳路以西区域;②正阳路以东、金波路以北、温泉路以西、铜井界以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和铜井镇辖区内城区开发的商业住宅小区(含黄金家园、城开御府和宝丽锦樾府)里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沂南二小(阳都校区)共同区域:花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金波路以北、北外环以南区域。

招生区域

沂南六小

①西外环路以东、团山路以西、铜井界以南、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北首以西、铜井界以南、北外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二小

沂南六小

①玉泉路南北走向卧龙山以东、卧龙山路以西、玉泉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且小区大门在卧龙山路一侧的(含悠山美域小区、广播电视局家属院);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北外环以南、金波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四小

正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含向阳路两侧商业开发且有房产手续的小区、卧龙苑小区及卧龙花园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三小(含南北校区)

①三小北校区:卧龙山以东、历山路以西、人民路以南、芙蓉路以北;(因该招生片区入学人数剧增,片区内进城务工、经商子女可到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报名。)

②三小南校区:卧龙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芙蓉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及团山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汶河实验学校小学部(含振兴校区)

①汶河以东、南北走向卧龙山及延伸至南端卧龙山路以西、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②汶河以东、原界青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张庄与界湖街道界以北;③汶河以西所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村庄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新生;④三小、五小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区域

沂南五小

①原界青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隶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及区域内县直部门、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②正阳路以东,澳柯玛大道以南,隶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和城区开发的商业住宅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育新实验学校(小学)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城阳实验学校(小学)

①大庄镇金佛院前、后、中村,土山村,西桃花村;②正阳路以东,澳柯玛大道以南,隶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及区域内县直部门、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独树小学

①所属界湖街道原独树区域;②温泉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玉泉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区域

沂南三中

①卧龙山路以东、团山路以西、永兴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②团山路以东、历山路以西、永兴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以及团山庄户籍的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沂南中学

①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文化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区域;②团山路以东、府左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文化路以北及原中疃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沂南卧龙学校

①团山路以东、朝阳路以西、银杏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②原界青路以东、向阳路南通至大庄界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界湖与大庄界以北区域;③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振兴路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沂南三中沂南中学

团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人民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中学

沂南卧龙学校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祥和路以南、振兴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三中沂南中学沂南卧龙学校

历山路以东、正阳路以西、永兴路以南、祥和路以北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沂南四中

①正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铜井界以南、银杏路以北区域;②朝阳路以东、向阳路以西、银杏路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区域;③铜井镇辖区内城区开发的商业住宅小区(含黄金家园、城开御府和宝丽锦樾府)里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沂南中学

沂南四中

府左路以东、北外环以南、正阳路以西、文化路以北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城关中学

①正阳路以西、铜井界以南、北外环路以北的界湖街道行政辖;②卧龙山路以西、铜井界以南、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北的界湖街道行政辖区;③沂南县卧龙学校、沂南中学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④界湖街道户籍有意愿到城关中学就读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沂南中学

城关中学

卧龙山路以东、团山路以西、北外环路以南、永兴路以北区域(含悠山美域小区、广播电视局家属院)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玉泉路以南、经济开发区南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招生区域

开发区学校初中部城关中学

向阳路以东、沂河以西、铜井界以南、经济开发区与独树界以北的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

共同招生区域

汶河实验学校初中部

①汶河以东、南北走向卧龙山以西、东西走向卧龙山以南、澳柯玛大道以北;②汶河以东、原界青路以西、澳柯玛大道以南、张庄与界湖街道界以北区;③汶河以西所属界湖街道的行政辖区内远里、圈里、辉峨、朱家岭等村庄符合入学条件的五年级学生;④沂南县卧龙学校、沂南中学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招生区域

说明:“共同招生区域”为过渡时期方便学生就读,根据学生及家长的意愿可从2-3处学校中任选其中1处学校报名。


附件2


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报名需准备材料


类别

需准备材料

第一批次:

片区内户口且有完全产权房

1.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2.户口簿(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完全产权房证,学生及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及照片或扫描件。

以上两类提供其中一类即可。

第二批次:

非片区内户口,有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完全产权房证(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且入住)及其照片或扫描件。

第三批次:

片区内户口,无完全产权房

户口簿,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第四批次:

非片区内户口,有小产权房

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和银行交易流水;4.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5.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是否实际居住,并到相关部门(供电、自来水)核实电费和水费缴费户头和户主是否一致。

第四批次:

县内进城务工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第四批次:

县内进城经商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6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3张、内部经营场所3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第四批次:

片区内居住证

(县外务工或经商)

1.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2.户口簿;3.在沂南县务工者,需有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沂南县经商者,需在片区内有营业执照。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居住证、社保缴纳或营业执照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办理。

注:以上材料须按要求全部提供。第四批次录取时,意向就读学校是否接收,取决于意向就读学校有无空余学位,无空余学位时不予接收。申请就读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未被接收的,调剂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附件3


2025年沂南县特殊教育群体(照顾对象和类型)子女入学申请所需材料说明


1.享受政策照顾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类别

①驻藏部队干部的子女由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证明;

②援藏援疆援外干部的子女由县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③烈士子女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证明;

④华侨、港澳台籍同胞、在我县工作外籍专家子女由县侨联、县委统战部、县招商局和县科技局出具证明;

⑤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商、高管子女由县发改委、县招商局出具证明;

⑥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由县委组织部出具证明;

⑦省级、国家级劳动模范人物子女由县组织人事部门、总工会出具证明;

⑧现役军人子女入学由所在部队和县人武部同时出具证明;

⑨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由公安局出具证明;

⑩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出具证明。

2.所需提交证明材料

①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单位负责人签字及盖章的证明;

②提供由相关部门备案的相关原始文件(文书);

③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明;

④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籍材料;

⑤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


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一览表


单位

初中招生计划

小学招生计划

类别

学校

六年级

招生班数

六年级

招生人数

招生班数

招生人数

县直

沂南中学

14

750



沂南三中

10

500



沂南四中

12

600



沂南卧龙学校

20

1000



卧龙体校

1

20



沂南育新学校



6

270

汶河实验学校

6

300

4

180

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



1

45

沂南小学



7

315

沂南一小



10

450

沂南二小(阳都校区就读)



12

540

沂南二小阳都校区



4

180

沂南三小(南校区就读)



12

540

沂南四小



12

540

特殊教育学校



1

10

开发区学校

8

400

4

180

城阳实验学校



2

90

界湖街道

沂南五小



7

315

沂南六小中心校区



5

225

沂南六小夏庄校区



1

45

沂南六小明生校区



2

90

城关

12

600



独树



4

180

依汶镇

依汶

4

174

4

120

里庄

3

119

4

158

马牧池乡

3

120

4

140

岸堤镇

岸堤

3

108

3

123

高湖

2

58

2

70

孙祖镇

孙祖

4

154

4

170

孟良崮

2

60

2

70

张庄镇

6

295

6

270

双堠镇

双堠

6

300

5

225

南石门



2

70

青驼镇

青驼

10

520

8

360

高里



4

165

砖埠镇

4

181

6

220

大庄镇

大庄

8

400

7

315

杨家坡

4

192

5

225

河阳



2

82

辛集镇

辛集

4

220

5

210

库沟

6

221

9

360

蒲汪镇

蒲汪

5

225

7

315

大王庄

3

155

5

199

湖头镇

湖头

8

393

7

277

东张家哨



4

150

苏村镇

6

318

10

400

铜井镇

铜井

8

394

7

315

鲁家庄



2

80

民办学校

双语学校



4

180

综艺学校



2

90

星火学校

4

200

1

40

阳光学校

8

320

2

80

华星学校

3

100

2

80

新世纪学校



2

60


附件5


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表


学段

时间安排

工作任务

义务教学校

平台报名:

8月5日9时-8月10日24时

学生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载注册登录“爱山东”APP,进入“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分批次选择各自报名窗口完成报名或更改。

批次审核:

8月11日-8月23日

8月11日-8月14日,各学校对平台大数据比对成功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批次审核,家长可通过平台查看报名初审是否通过;

8月15日-8月16日对平台比对不成功的需线下收取材料;

8月17日-23日对收取的材料到相关部门或入户核实,核实通过的网上初审通过,家长可通过报名平台查询。

批次录取:

8月24日-8月27日

各学校开始对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复审,县教体局同时对各学校初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通知学校分批次录取。

拟新生名单公示:

8月28日-8月30日

各学校将拟招收新生名单进行公示,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阳光分班:

9月2日前

各学校进行阳光分班,分班情况及时公布,接受家长与社会监督。有条件的学校,学生、教师分班要同步进行。

新生报到:

9月5日前

各学校新生报到原则上不得晚于9月5日。


附件6


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招生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学校

咨询电话

联系人

手机号

沂南小学

3220166

安翠红

15666395037

沂南一小

3261900

魏杰

15953983600

沂南二小(含阳都校区)

15266655687

王洪秀

15266655687

沂南三小(南北校区)

3261266

陆纪明

13969975771

沂南四小(含城阳实验学校)

3779703

朱国烈

15854997333

沂南五小

3226001

刘杰

15550918919

沂南六小中心校区

3262719

李守强

18669590691

沂南六小夏庄校区

3262496

刘斌

13954400671

沂南六小明生校区

3260065

刘洪平

13020667901

特殊教育学校

3223013

胡慧萍

13245391527

沂南育新学校

3269997

张晓丽

18265977768

汶河实验学校

3223369

左延安

13685399012

汶河实验学校振兴校区

3223369

刘芝霞

15163902056

开发区学校小学部

3265869

李翠萍

15265497038

沂南三中

3221873

杜以海

15553980385

沂南四中

3870807

胡家波

13053917058

沂南中学

3523079

郝俸亦

19266275512

沂南卧龙学校

3267308

苏庆军

15689577878

开发区学校初中部

3265869

于建龙

18006492358

卧龙体校

3267636

彭征吉

18605396958

独树小学

3371198

高沂萍

13805499269

城关中学

3221895

张元苏

15964877655

依汶小学

3801012

刘畅

13685399495

依汶中学

3801076

姚宝山

18053919339

里庄小学

3781004

史慧寅

18669572597

里庄中学

3789805

宋国庆

15053929979

马牧池小学

3761012

尹军利

13854977251

马牧池中学

3655102

孙京奎

13468132485

岸堤小学

3741022

胡玉明

15165563678

岸堤中学

3741016

盛大幸

15806912158

高湖小学

3536142

李作建

15053931015

高湖中学

3536141

南胜波

13655495698

孙祖小学

3311040

赵学文

13176073760

孙祖中学

13675491899

孟祥海

13675491899

孟良崮实验学校

15666660824

陈泽军

15165513595

双堠小学

3711015

薛彪

18769992921

石门小学

3381130

孙彦达

13256568989

双堠中学

13562933180

王志克

13562933180

青驼小学

3661022

桑凯

15264901160

高里小学

3681009

李晓璐

18705498733

青驼中学

3661017

李先宝

18053927916

张庄小学

3641014

张亮

13791543521

张庄中学

3641015

蒋伯果

13287121550

大庄小学

3551070

陆文晓

15315394446

大庄中学

3552369

李加伟

13685399852

杨坡小学

3581010

张金鑫

15106618858

杨坡中学

3581009

任守昌

13853917892

河阳小学

3571029

李发勇

13355058160

砖埠小学

3621026

汪磊

15863926610

砖埠中学

3628369

王加彬

15315097558

蒲汪小学

3721012

张国良

18754900656

蒲汪中学

3521005

高晓鹏

15589085557

大王庄小学

3522686

刘同达

15553965196

大王庄中学

3521011

杜以专

18353931810

苏村小学

3851022

程家柱

15853973278

苏村中学

3851968

张小明

15216596287

辛集小学

18653532592

黄亮

18653532592

辛集中学

3541022

何召军

15092372834

库沟小学

3511012

陈纪胜

18653922350

库沟中学

7371029

贺俊江

15853916786

湖头小学

3881022

郭中超

13953919331

张哨小学

3871020

张治敏

15165137941

湖头中学

3881021

杨建青

13256521458

铜井小学

3827627

任长亮

15762973283

鲁庄小学

3841209

高燕燕

18315621010

铜井中学

3824530

郭善光

17568160989

综艺实验学校

3780333

张太光

13583930540

阳光学校

15092875889

李树英

15092875889

双语实验学校

3261998

王靖靖

18369319136

华星实验学校

17568004243

王恩同

17568004243

星火学校

15206803892

刘长存

15206803892

新世纪学校

15264916802

耿博文

15264916802


附件7


沂南县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指南


打开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安装最新版本爱山东APP,注册登录并完成L4等级实名认证,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临沂市>>临沂沂南县】,特色专区中点击【教育专区】,选择义务教育招生模块,进入义务教育招生专区。“当前市”选择【临沂市】,“当前区/县”选择【沂南县】,点击【确认,去报名】。点击【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服务平台】即可进入招生平台。

选择报名方式

需上传材料

片区内户口

(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建议选择该入口报名)

系统根据户口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片区内房产

有产权证明的房产:系统根据家长房产信息自动匹配,家长需要核实信息的准确性,确认报名学校。

小产权房:1.户口簿;2.购房合同;3.原始购房收款单据和银行交易流水;4.所在村居社区或房产所属单位的证明;5.水电物业费单据和真实的缴费记录。

以上材料齐全的,还需入户核实是否实际居住,并到相关部门(供电、自来水)核实电费和水费缴费户头和户主是否一致。

县内进城务工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用人单位签订的人社局备案的劳动合同;3.在我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单据;4.企业发放一年以上的工资凭证(或银行提供的工资发放流水);5.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县内经商人员

1.户口簿;2.意向就读学校招生片区内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3.提供6张经商场所照片(包含店名或公司名称的店面外部环境3张、内部经营场所3张);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以上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

片区内居住证

(县外务工或经商)

1.持有我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2.户口簿;3.在沂南县务工者,需有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在沂南县经商者,需在片区内有营业执照。4.稳定住所证明(需入户核实住所真实性)。

说明:居住证、社保缴纳或营业执照等信息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完成办理。

线下指导报名

以上方式无法完成平台报名的,请于8月15日-1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现场指导完成平台报名。


附件8


适龄儿童少年免疫规划免费疫苗应完成接种剂次一览表


疫苗

适龄儿童应完成的剂次数

备注

入学(≥6岁)

乙肝疫苗

3剂次


卡介苗

1剂次

≥4岁若未接种,则无需补种

脊灰疫苗

4剂次


百白破疫苗

4剂次


白破疫苗

1剂次


含麻疹类疫苗

2剂次


A群流脑疫苗

2剂次


A+C群流脑疫苗

2剂次


乙脑减毒活疫苗

2剂次


甲肝减毒活疫苗

1剂次


说明:学适龄儿童至少完成以上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才为完成全程接种,若未完成,则需补种至相应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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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2025年沂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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