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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wj1/2025-0000032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商务局 发布日期 2020-06-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沂南消费季”餐饮、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2020沂南消费季”餐饮、零售消费券惠民活动实施方案

沂商务字〔2020〕17号


为恢复和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根据山东省商务厅等七部门《关于发行消费券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的通知》(鲁商字〔2020〕36号)和《沂南县拉动消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政府引导、金融助力、企业让利”的原则,聚焦受疫情冲击比较大的餐饮、零售行业,开展“2020沂南消费季”餐饮、零售行业消费券惠民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扩内需、促消费、保民生、稳运行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2020年8月29日至12月12日,在沂南县内的餐饮、零售(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卖场,连锁超市)领域发放惠民消费券(以下简称“消费券”)。

三、活动方式

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参与活动的商家需确认已开通中国银联“云闪付”受理业务,符合活动要求的商家,按照中国银联商家服务指引,通过线上系统报名,平台审核,签订线上协议,进行消费券或折扣商品配置,并配合中国银联完成活动测试。消费者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消费券仅限线下到店使用。

四、消费券参与企业和消费主体

(一)参与企业

在沂南县内注册的餐饮、零售企业,按照银行推荐+自愿报名的方式,拟参加活动的商户要在8月24日前向县商务局报名,经县商务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报名要求如下:

1、纳税(注册)地、交易发生地在沂南的餐饮、零售实体企业,经营手续齐全,依法纳税,具备店内消费条件、店容店貌整洁,符合政府补贴指定的行业属性,无不良信用、风险交易等负面记录;

2、诚信经营,保证商品质量没有变相加价、虚假宣传等欺诈行为;企业及企业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一旦发现有套现、作弊、虚假交易、洗钱等情况的,相关部门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向违法违规企业索回相应损失;

3、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则,能够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消费券补贴之外,给予消费者一定程度的优惠让利。活动期间,企业需在店内铺设海报、易拉宝等宣传物料,并利用企业公众号、微信、微博等积极传播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参与活动;

4、企业收款终端可受理“云闪付”支付业务(含POS、简易终端、MIS收银系统等);

5、企业能够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到位。

6、携带纳税证明或资产负债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向县商务局报名。(地址:沂南县振兴路东首志华大厦A座1106室,电话:3221887)

(二)消费主体

在沂南县辖区内的消费人群。

五、消费券投放、领取和使用

县财政出资120万元、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出资20万元、驻沂南县各参与商业银行每家出资3-5万元,共同建立沂南县消费券“资金池”。

(一)投放计划

每周六上午10点通过“云闪付”APP向沂南消费者发放惠民消费券,共投放16轮,每批消费券自发放当日起7日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活动期间,活动组织方将根据活动执行、市场反馈情况及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适当调整消费券投放比例,并择机开展爆点营销,引爆活动热点,确保完成消费券投放。

1.首轮投放:8月29日上午10点,投放消费券总量不低于总金额的20%。

2.第2-16轮:每轮按不低于剩余消费券总金额(含上轮逾期消费券未使用部分)的10%进行投放。

(二)领取方式

1.“云闪付”。第一步:打开“云闪付”APP定位临沂市,点击“奖励中心”;第二步:选择需要领取的消费券,点击“去领取”;第三步:点击“免费获取”,输入验证码;第四步:领取成功。

2.线下扫码。消费者在活动商家门店,扫描活动海报的二维码,进入“云闪付”领取。

(三)领取规则

消费券在投放日限时限额发放,每人每轮(批)可领取100元、50元、30元消费券各一张,领完为止。

(四)使用规则

1.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到店消费时使用“云闪付”核销。30元券消费满100元可用,50元券消费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消费满500元可用。每次消费只使用一张消费券。

2.中国银联通过大数据分析消费券持有者的消费习惯、所处位置等信息,向用户推荐适宜的消费项目和商家。

3.用户在沂南县辖区内注册的商家进行线下消费时,若消费行为满足消费券使用规则,可选择使用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4.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

5.消费券有效期7天,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6.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7.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活动宣传

1.活动宣传:通过组织启动仪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启动仪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商务局根据发券周期负责组织本地广播、爱沂南APP、电视、报纸、网络、公益短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消费券发放的相关信息和社会反响;统一安排城区户外彩色大屏全天候全时段宣传播放消费券发放的社会意义及活动规则,营造浓厚活动氛围,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和消费意愿。

2.线上宣传: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组织合作银行、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通过官网、APP、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等平台发布活动信息。

3.线下宣传:银联山东分公司通过视频广告以及店内海报、单页等多种渠道宣传本次活动。

七、活动组织

1.县商务局负责活动的牵头组织,组织引导相关企业、商家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并对活动效果进行分析评估。

2.县财政局负责消费券所需资金的保障工作。

3.县委宣传部负责牵头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全程提供活动舆论支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4.县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沂南县支行负责确定各参与商业银行机构总体出资规模及相应比例,监督各参与商业银行机构完成出资任务,推动收单机构优化提升移动支付受理环境,及时处理支付领域咨询、投诉、举报。

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做好本次惠民活动的让利风险防范及现场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商家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市场监管,查处商家变相加价、以次充好、虚假宣传、套现、作弊、虚假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组织公安、城管执法、消防等部门单位,监督实际参与企业落实经营秩序维护、人员疏散及安全保障措施。

7.中国银联山东分公司负责筹集银联承担部分营销活动资金,做好活动宣传、消费券发放结算,数据统计,配合审计等工作。

8.各成员银行机构及时与银联商务山东分公司签署协议划拨资金、配合活动宣传,提高“云闪付”用户注册规模。同时,进一步增加随机立减等常规营销投放力度,活跃消费市场。


沂南县商务局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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