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tj/2019-0000266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 | 2019-10-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沂教发〔2019〕17号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教体局研究同意,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10月20日 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教办字〔2019〕3号)、临沂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关于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教办字〔2019〕3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教育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教育行业形象、制约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聚焦教育民生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遏制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二、治理重点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梳理排查控辍保学,中小学、幼儿园违规招生,违规推荐教辅资料,中小学及教师承担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套取、贪污、挪用教育经费,资助政策落实不到位,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取家长、学生财物、违规办辅导班,在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说情请托、弄虚作假,教学科研和招生考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整治措施,切实有效地加以整治,避免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和完成时限 (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党规党纪教育(9 月份)。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主要是利己主义、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假公济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营造清风正气的教育氛围。(责任领导:李成广、田翔;责任科室:人事科、机关党委、信访科,责任人员:程学辉 、陈秋升、徐新仪) (二)整治教育扶贫领域重点问题。 1.整治学生资助政策和专项资金落实不到位,暗箱操作、应补未补等问题(10—11月份)。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是保民生的兜底工程。加强资助资金管理,积极协调各级财政部门,督促各级落实资助政策,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完善对孤儿、残疾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免除保教费政策。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全面实施精准资助,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和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责任领导:瞿金海;责任科室:资助中心;责任人员:朱发欣) 2.整治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10—11月份)。认真核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学生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对于死亡、户籍重复、迁出注销、失踪失联的,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和镇村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省内外就读无学籍的,汇总学生详细信息后报市教育局,帮助建立学籍。一人一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进一步完善失学辍学儿童管理台账,认真分析本区域内造成适龄儿童失学辍学的原因,分类施策、精准控辍。对于因贫失学的,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避免因贫失学辍学;对于因残失学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教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分类安置残疾儿童;对于因远失学的,制定中小学布局规划,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对于拒绝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及其他监护人,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会同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对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领导:李遵和;责任科室:普教科;责任人员:李遵和) (三)严禁利用职务插手中小学招生(10—11月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招生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录取名单进行社会公示,杜绝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权钱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二是强化招生纪律,实施阳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中小学校跨片区随意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插手和干预招生工作。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将招生工作方案、录取程序等提前向社会公告,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责任领导:李振兴、瞿金海、李遵和;责任科室:考试中心、普教科;责任人员:李遵和、杨东祥、陈云云) (四)严禁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10—11月份)。认真落实国家和山东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的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学生免费发放。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和规定程序,推荐、选用普通高中同步类和总复习类教辅材料,严禁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责任领导:李振兴、李遵和;责任科室:图书科、普教科;责任人员:李遵和、焦守田) (五)整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问题(11月份)。10 月 25 日前,全面摸清社会性事务进校园情况,梳理与教学业务无关的、增加教师负担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逐一进行清理。各中小学校对其他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活动进行严格限制。除正常宣传教育类活动外,外部门、单位进入中小学校开展的、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的非教育教学类活动须经县教体局相关科室审批同意。(责任领导:李遵和;责任科室:普教科;责任人员:李遵和) (六)整治套取、贪污、挪用基层教育经费,坚决纠正截留克扣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等问题(10—11月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各类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做到每一项专项资金都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做好“山东省教育资金管理平台”数据维护工作,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的预算编报、分配下达、实际支出、绩效评价等全周期管理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为加强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奠定坚实基础。严禁中小学校以设立特长班、提高班和实验班等名义变相向学生收取费用。严禁中小学校出租出借校舍、设施、场地等办班收费。(责任领导:李振兴、刘乃东、瞿金海、李遵和;责任科室:核算中心、普教科、资助中心、基建科;责任人员:李遵和、孙振利、朱发欣、杨宝华) (七)严禁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等问题(10—11月份)。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面向全体学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需求,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搞好课后服务,满足每一名学生的需要,让每一位学生接受公平的教育。严禁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组织节假日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开办有偿辅导班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严禁在职教师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严禁索要家长或学生财物。(责任领导:李成广、李遵和;责任科室:人事科、普教科;责任人:李遵和、程学辉) (八)整治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教师职称评定等问题(10—11月份)。严格执行教师职称评审政策。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推荐、申报程序,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工作,切实解决名额分配不公平、评选标准不公正、推荐工作不公开、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在评定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开展和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责任领导:李成广;责任科室:人事科;责任人员:程学辉) (九)整治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问题(11月份)。强化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关键环节的安全保密管理,对试卷运送、保管、回收等环节进行全程监控,保密室实行严格的24 小时值班制度。严防试题失密泄密,确保试卷绝对安全。狠抓考试过程管理,考前、考中、考后各个环节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思想品德育人体系,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法纪教育和考试作弊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形成震慑,让学生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自觉拒绝和抵制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责任领导:瞿金海;责任科室:考试中心;责任人员:杨东祥) (十)严禁利用职务插手基建工程(11月份)。认真组织学习《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的若干规定》,加强对“全面改薄”、“双百工程”等基建项目全过程的监管,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基建工程招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履行招标程序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基建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变更,确保民生建设工程高效、安全、廉洁运行。(责任领导:刘乃东;责任科室:基建科;责任人员:杨宝华) (十一)严禁利用职务插手评先树优(11月份)。严格规范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明确评选范围、标准、程序、周期、时限和回避等工作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任何个人和组织对评选工作的不正当干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评选工作的管理制度、指标体系、评选标准和评选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切实提高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坚决纠正利用行政权力干涉评选表彰工作的行为,切实解决名额分配不公平、评选标准不公正、推荐工作不公开、弄虚作假等问题。(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科室;责任人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教育行业形象、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县教体局和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履行“一岗双责”,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本方案涉及的各责任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务实有效推进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的观念,将问题意识贯穿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县教体局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工作不力、措施不实、消极拖延、急躁蛮干、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格进行追责问责;对发现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专项治理的,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的,也要严肃进行问责。 (三)开门整改,强化调度,切实提升活动成效。县教体局设立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举报电话(0539-3258968 3233001)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将专项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受理社会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凡实名举报的,要及时调查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投诉举报问题,要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曝光处理。 各学校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于每月7日和20日前向县教体局牵头科室报送工作台账(见附件2)。县教体局牵头科室于每月9日和 23日前向市教育局牵头科室报送工作台账。各学校、局各牵头科室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分工于 11 月18日前把本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局机关党委,局机关党委在汇总的基础上报送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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