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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zz/2022-0000010 发文字号 张政发〔2022〕25号
发布机构 沂南县张庄镇 发布日期 2022-06-30
成文日期 2022-06-29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张庄镇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政发〔2022〕25号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镇政府决定,现将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司法所、党政办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镇政府会议审议。镇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镇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张庄镇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9日


附件:


张庄镇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内容

承办部门

1

张庄镇关于落实企业全员查隐患

奖惩办法的“十条规定”

应急办

2

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合伙人制度、深化“百企兴百村”行动的实施方案

宣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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