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mcx/2022-0000061 | 发文字号 | 马政发〔2020〕34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马牧池乡 | 发布日期 | 2020-10-26 |
成文日期 | 2020-10-25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冬春季节护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 关于认真做好冬春季节护林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马政发〔2020〕34号 各村、各单位: 森林防火自11月1日起到了关键时刻,为切实做好冬春期间的护林防火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超前部署护林防火工作 做好冬春期间护林防火工作,对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雨水偏少,空气干燥,护林防火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各村及有关部门领导务必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对发生重大山林火灾的可能性不能低估,对做好冬春护林防火工作的艰巨性不能低估,坚决做到工作早部署,措施早落实,全力以赴把护林防火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深化宣传,狠抓林区野外火源管理 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禁烧护林宣传工作,真正使护林防火的法规政策和乡规民约进村入户,深入人心。要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野外用火的规章制度,依法管理各种野外用火行为。对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要适时发布戒严令,严禁一切生产和生活用火:对山区的农林结合部、林间插花农地,农林间作地要强化巡查、严防死守。各村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职能作用,特别要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制,真正把护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和防扑火措施落实到各个层次、各个环节。 三、依法治火,严查焚烧秸秆毁林案件 冬春期间,各村要开展打击违章用火的专项治理活动。护林防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护林防火法律法规,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切实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对焚烧秸秆烧荒坡边及其它违章用火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生的焚树毁林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严惩。对纵火烧树事件和其他破坏活动,要快查快办,从严从重处理。 四、加强值班,及时反馈冬春防火工作信息 各村根据冬春防火工作实际,建立火情报警制度,强化民众监督。各村加强值班调度和信息传送,发现火情及时上报。对有火不报、大火小报、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五、落实责任,严格奖罚 各管理区要督促好村切实抓好防火工作,乡扑救队伍每出动一次,情节较轻的罚村护林员500元;情节较重的加倍处罚,且村主要负责人全乡通报。县林业局扑救队伍每出动一次,罚村护林员1000元,情节较重的加倍处罚,村主要负责人在全乡农村干部大会上作检讨。出现重大火情,造成重大损失的,扣发当年护林费,护林员予以辞退,并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免职,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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