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zz/2022-0000020 | 发文字号 | 张政发〔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张庄镇 | 发布日期 | 2022-02-27 |
成文日期 | 2022-02-26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
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张政发〔2022〕12号
各村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市县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至三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起底式拉网式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张庄镇辖区内宾馆、饭店、商铺、超市、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出租群租房、“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储存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以及民房等一并纳入专项整治范围。 二、整治标准 (一)建筑、场所投入使用或营业前要经消防验收、备案或安全检查。 (二)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要有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消防专兼职队伍、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有防火巡查检查记录。个体经营户要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符合消防行业标准和安全需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由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消除火灾隐患。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持消防设施器材正常使用。 (五)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内的违法建设、违规建筑,一律予以拆除、消除火灾隐患;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泡沫夹芯板等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一律责令限期改正;人员集中场所未建设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电动车停放、管理、充电未达到“三集中”要求的,一律限期整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一律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六)遵守消防安全作业规定。凡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凡有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商改住、仓改住行为,或经营、储存、住宿合为一体的,一律拆除住宿设施,同时将住宿(值班)人员迁出。 三、任务分工 1.镇乡建业务线: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建筑安装装饰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指导农村住房、危旧房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负责液化气站、使用燃气企业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2.镇卫生业务线:牵头负责张庄镇卫生院及各村卫生室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3.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饭店、商场、商店(铺)、超市、集贸市场等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特种设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负责电器产品及供用电线的质量检查,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 4.镇教育业务线:牵头负责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校车、幼儿园等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5.镇经贸工作线:牵头负责检查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的安装使用。 6.镇文化旅游工作线:牵头负责图书室、宗教场所、村史馆、公众娱乐及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7.镇供电所:牵头负责高压电缆、输电线路等供用电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结合“农村电网”改造,全面清理私拉乱接电线,对全镇民房用电线路进行专项整治。 8.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农业合作社,种畜禽场、规模养殖企业,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畜牧兽医站等畜牧单位涉及建筑、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池、冷房冷库等的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治,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整治柴草乱堆乱放、消防水源短缺等问题。指导各村组开展消防安全防范。 9.派出所:牵头负责宾馆、“九小场所”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并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应急办、执法中队成立联合检查组,对镇驻地、交通沿线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0.镇应急办:牵头负责规模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店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11.各村组、镇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要依法抓好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村组内宾馆、饭店、商场、商店(铺)、超市、集贸市场、建设施工工地,“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等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治。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至2月27日前)。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村组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具体方案,落实好专班工作人员,确定一名联络员,明确整治责任,并组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二)自查自纠阶段(至3月20日前)。各村组,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查辖区或行业领域内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标准,规定完成时限;同时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清零闭环。自查自纠工作台账要于3月6日前上报张庄派出所及镇安委会办公室,并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本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上报。 (三)执法检查阶段(至3月31日前)。派出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行政执法中队组成自查整改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督促问题隐患清零、整改提升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安委会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苏明士同志为组长,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高静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行业领域分管领导与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认真部署,周密组织。压实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领导责任,切实把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对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进行再细化、再强化、再落实。 (三)加强督导,确保效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签字谁负责,谁参加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检查方式多样化、检查人员专业化、检查方案全面化、查出隐患档案化、隐患整改责任化,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实效。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张庄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张庄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
沂南县张庄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6日
附件1:
张庄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组 长:苏明士 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高 静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成 员:咸春亮 二级主任科员、下峪管理区书记 刘庆友 二级主任科员、官庄管理区书记 王绪军 二级主任科员 刘炳钦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沿汶管理区书记 杨 振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徐金榜 镇党委组织委员、新庄管理区书记 潘照辉 镇政府副镇长 孙 超 镇政府副镇长、和庄管理区书记 潘继斌 镇政府副镇长、大桥管理区书记 左安志 镇人大副主席、汶河管理区书记 李振英 社会稳定办副主任、张庄派出所所长 孙秀云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春晓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金忠 镇经贸办主任 马海峰 张庄管理区书记 聂先堂 松山管理区书记 王恩芹 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代恩彪 镇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李 明 张庄市场监管所所长 袁中海 张庄供电所所长 王守江 张庄中学校长 宋洪波 张庄中心小学校长 曹淑艳 张庄中心幼儿园长 梅长波 张庄卫生院院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张庄派出所,李振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张庄镇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
注:此表为累计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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