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zz/2022-0000024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张庄镇 | 发布日期 | 2018-02-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张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
张庄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张政发〔2018〕19号 近段时间,天气持续干旱,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镇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不发生森林火灾,特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防火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森林防火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村一定要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当前林防火工作。 二、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要下大力气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利用广播喇叭、黑墙报、书写标语、发放防火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重要林片和进山入林的重要道路口,建立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标牌,设立火种检查站。村广播喇叭要力求每天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不少于两次,不断提高村民的防火意识。 三、认真落实各项预防和扑火措施。春节和元宵节期间,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成员要轮流带班,村森林防火应急队员要24小时坚守岗位,确保万无一失。防火物资不足的,要配足配齐,防火应急队员不足或缺失的,要及时增补,确保发现火情时,能拉得出,冲得上,能够迅速灭火。 四、严防死守,狠抓火源管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用火行为。春节和元宵节期间,上坟、燃放烟花爆竹、游玩等野外用火频率增多,极易引发火灾。各村都要在进山入林口,林区内及林区周围的墓地安排专人值守。严格火种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确保森林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五、保证联络畅通。一旦发现火情,村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和村森林防火应急队员在立即采取得力扑救措施的同时,立即如实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电话:3641001,3641002),不得瞒报、虚报。对发生火情后,处置不力和汇报不及时,造成火灾的,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村主要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张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2日 |
【下载Word】 【下载PDF】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
主办:沂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mail:ynxzfwz@ly.shandong.cn 中文域名:沂南县人民政府.政务
网站标识码:3713210015 鲁ICP备05028929号 鲁公网安备371321023713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