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tz/2023-0000010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岸堤镇 | 发布日期 | 2023-05-24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岸堤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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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堤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岸堤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岸政发〔2023〕15号 各村(组),镇直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根据2023年全县秸秆禁烧会议要求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3年沂南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镇工作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岸堤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岸堤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4日 岸堤镇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 全镇范围内持续抓严抓实秸秆禁烧工作,实施农作物秸秆(包括垃圾、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完善镇、管理区、村(组)三级秸秆禁烧管控体系,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严格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禁烧管控 1.实行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强化镇、管理区、村(组)三级网格化监管体系,根据地块大小建立禁烧责任网格,明确责任人,设立禁烧值守点,通过搭建帐篷、临时板房等方式,做到全天候有人值班值守,确保每个地块有人盯、有人守、有人管。做到“村有人包、村有人巡、地有人管”,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的管理,确保监管无盲区。 2.落实承诺联保。管理区要督促各村(组)完善村规民约,充分利用村民积分制管理,并与每个农户签订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签订联保责任书。 (二)强化执法检查 镇政府强化派出所、行政执法等部门在禁烧期间执法检查,公布举报电话(3741002),建立值班值守和举报受理制度。认真执行焚烧秸秆“冒烟、点火、黑斑倒查制度”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严惩“第一把火”,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原则,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标准,严罚露天焚烧秸秆责任人。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红色圣地生态岸堤”官方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引导作用,各村(组)利用村民群广泛传播宣传,广泛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村大喇叭、发放告知书、流动广播车等形式集中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途径、焚烧的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巡查 镇督查巡查组和各管理区巡查小组负责全镇范围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工作,发现火点要锁定证据,并跟踪处置情况。对秸秆不粉碎、不均匀抛撒还田、不打捆、不离田现象由村(组)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五)做好秸秆切碎还田和秸秆离田工作 积极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对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与离田等专业机具的叠加补贴力度,鼓励购置大型复合机具。作业机具一律实行准入制,凡在镇域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必须服从农机及有关部门管理。作业农机要严格执行作业技术标准,收获机械作业时必须加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小麦收割留茬高度必须低于8厘米,秸秆切碎长度不得大于10厘米,且抛撒均匀,切碎长度合格率不少于85%等。 (六)强化应急处理 镇政府成立应急分队,配备必要器械装备,随时待命处置大面积秸秆焚烧。各村(组)要组建应急小分队,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镇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会议,制定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成立镇长任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巡查组及管理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7个巡查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的巡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秸秆禁烧实行“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实行镇村网格化管理,消除工作盲区、死角。强化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镇与村、村与户要逐级签订禁烧责任书、承诺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农业、环保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并加强协作,积极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 附件:1.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2.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办法 3.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分工督查表 附件1 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结合我镇实际,调整充实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 武玉华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 王树锋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刘元德 镇二级主任科员 张庆阳 镇纪委书记 杨文星 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学斌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李宝廷 镇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兆涛 镇党委组织委员 孙日梅 镇政府副镇长 冯 斌 镇政府副镇长 桑文彬 镇人大副主席 韩永刚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李长余 镇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王碧云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胡顺栋 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副主任 杨洪坤 岸堤派出所所长 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刘元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办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岸堤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分工督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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