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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tz/2023-0000012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岸堤镇 发布日期 2023-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标  题 岸堤镇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

岸堤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

岸政发〔2023〕18号


       为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提质增效,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键环节,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始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抓住重点人、重点事、关键点,通过开展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整治行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监管对象

全镇82个集体经济组织,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整治工作。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31日前完成)。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相关人员及村主职干部认真学习方案,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按时完成任务。围绕整治目标和重点内容,采取有效举措对照序时要求抓好落实,确保整治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一步自查阶段(6月1日至7月1日前完成),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的要求和整治的内容,收集整理历年签订的、尚在履行的以及3年内签订的已经履行完成的资源、资产处置,资金使用有关的合同复印件和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资料如:文件、会议纪要、项目验收、财务票据凭证等,分村(组)、分事项收集整理形成自查问题台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排查:

(一)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排查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辖区内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排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指导扎实做好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排查整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排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乡代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五)排查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辖区内完善村级债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排查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排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辖区内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审计。鼓励各村(组)探索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八)排查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重点治理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第一步自查自纠(7月2日至7月15日前完成),全面查摆经济合同是否合法合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是否被侵占等事项,逐村(组)建立问题清单,采取边查边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对问题合同和非法侵占集体“三资”情况进行整改,简单问题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调查、核查过程中。

第二步集中整改(7月16日至8月31日前完成),上一步未能完成的复杂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整改。

第三步抽查督办(9月1日至9月30日前完成)。我镇组织人员对各村(组)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和群众反映线索问题较严重的事项开展专项调查,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第四步总结验收,建章立制(10月1日至11月30日前完成)。各村(组)对照实施方案,要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自开展工作之日起,每个月25日前向镇经管站报送《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镇经管站根据村(组)的自查自纠、整改及整改报告情况,汇总全镇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工作总结》,总结报告应包含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进一步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的建议措施等方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结算、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各村(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组织到位、排查到位、整改到位,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整治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村(组)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职尽责,将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与清廉村居建设、乡村治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集中整治、农村集体债权清查清收、农村财务规范管理改革等任务结合起来,强化监管手段,压紧压实责任,高效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村(组)要细化责任,村(组)主职干部对此次行动负主要责任,对涉及违纪违法、失职失责或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将移送纪委监委等部门。

(三)注重工作实效。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工作,把当前村集体“三资”方面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挖掘出来,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构建完善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体系,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走深走实。

岸堤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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