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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mcx/2026-0000005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沂南县马牧池乡 发布日期 2025-1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统一编号 效力状态
标  题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牧池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马牧池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马政发〔2025〕23号


 

各村、各单位:

《马牧池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以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马牧池乡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马牧池乡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全县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要求,结合我乡实际,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2026年2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春节、清明节和“五一”期间为重点防火期,视天气情况可临时确定高森林火险期。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系统

(一)防灭火组织设置

1.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乡党委书记潘俊豪、乡长胡明莹为总指挥,设立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乡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日常工作。

2.成立林区村森林防灭火领导小组

各管理区书记任组长,各林区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民大组长)任副组长,统筹本管理区、本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乡森林防灭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乡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的关键,因此必须加强巡查,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站,通过村集体推荐,乡政府考察选出护林员,进行防火巡查和值守,杜绝火种进山,并严禁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进入林区。

2.加强野外巡查,由派出所、防火巡查队在防火期内做好巡逻检查,各村居干部、护林员、公益岗做好巡查工作,对林区野火用火行为坚决予以打击。

3.加强林区内坟地管理,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派出专人负责林区坟地看护,严禁防火期内在林区上坟烧纸、发纸、燃放鞭炮,并组织专人在防火期内对坟地杂草进行清除。

4.加强林区杂草及隔离带清理。林区内要设有防火隔离带,并对道路两侧5米内杂草予以清除。

(二)宣传教育

1.每年都要利用村喇叭广播、标语、宣传车、明白纸、村级微信群、QQ群等对林区群众进行宣传教育。

2.在所有村庄及重点林区部位书写防火宣传固定标语。

3.各级学校每年进行防火知识教育,下发一封信,提醒家长注意防火。

(三)建立全乡森林防火队伍

马牧池乡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1支30人的半专业化乡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分队、1支县派森林防灭火巡查队、1支沂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森林防灭火马牧池中队,总队长由分管副书记李先利担任,副总队长由人武部长王小杰、中队长臧传奇担任。39个村居分别成立不少于15人的防灭火应急预备队、不少于10人的进山向导队,由各村主职干部任队长。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

1.以管理区为单位,管理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干部、护林员为直接责任人,每年都要逐级签定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2.森林火情与各村护林员待遇挂钩,负责区域发生火情,护林员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并上报的,扣发当天值班人员全年工资30%,扣发组长全年工资10%;对于造成重大影响、扣发当天值班护林员当年度工资并予以辞退。

3.严格机制。对火警或一起火灾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对护林员按情节扣发待遇,予以除名。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马牧池乡人民政府(3761001)、110和119报警平台报告,防火工作线、管理区、村居要立即采取措施,迅速调集防灭火人员进行扑救。

火情报告内容:一是报警人单位、姓名。二是起火时间、地点、火场树种、风向、风速、扑火线路等。三是请求上级支援的事项。

(二)组织扑救

发生在非重点林区及荒山、荒滩、荒地的一般森林火灾,一方面由村委组织扑救,另一方面及时和乡防灭火指挥部汇报。根据情况乡防灭火办及时调各类队伍赶往现场组织扑救;发生在重点林区、旅游风景区的森林火灾,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临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乡防火工作线根据情况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各单位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下达调动命令。

1.设立扑火指挥部。扑火指挥部设在离火场较近,便于及时了解火势发展动态,有防火屏障、比较安全的地带。指挥部内设扑火协调、火情监测、通信联络、交通安全和后勤保障组,分别由第一到场的副科级干部分工负责。

2.制定扑火方案。乡防火工作线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及时制定扑火方案,并经乡指挥部领导批准后实施。

3.人员部署。作为火情发生地,相邻值班站点人员、属地村居15人的应急队伍、10人的进山向导队伍必须在10分钟内集结到场开展第一梯次救援;防火巡查队、森防中队必须15分钟内到场配合开展第一梯次救援;乡级应急队伍、周边村居应急队伍、国有林场专业队伍等救援力量30分钟内到达开展第二梯次救援;临近管理区村居应急队伍迅速集结待命,视情况到场开展第三梯次救援或进行清余火、灭烟点、守火场任务。

乡机关人员分别成立后勤保障工作组(人大主席刘贞春具体负责,主要负责风力灭火机、燃料、水桶、油锯、二号等扑灭火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的传递工作);前线救援工作组(李先利具体负责,刘炳钦、王小杰协助,主要负责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使用灭火设备打明火、控大火,同时负责协调村居向导队伍,在火场进山口小路引导救援队伍,在主干道和火场外围疏导交通,维护秩序保障应急救援车和消防车的顺畅通行)。

4.火场清理和人员撤离。明火扑灭后,及时组织扑火人员清理残余火和暗火,彻底消除隐患。各村应留足人员现场看守12小时以上,防止死灰复燃。火场达到“三无”(即无明火、无烟、无暗火),确认不再存有隐患的,由前线总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主持火场验收工作。火场经验收合格后,各扑火队、各有关部门清点人数,向扑火指挥部报告,经扑火指挥部批准后方可撤离。在撤离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分批进行,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火场。

(三)案件的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

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案组,调查火灾起因,评估造成的损失,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追究肇事者的经济、行政或刑事责任。对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由于县纪委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预案启动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此预案立即启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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