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z/2019-0000011 | 发文字号 | 苏政发〔2017〕138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苏村镇 | 发布日期 | 2017-12-22 |
成文日期 | 2017-12-14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苏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
苏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苏政发〔2017〕138号
《苏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苏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 按照县农业局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种植小麦的经营主体,面积核实均纳入上报范围。同时对2018年度种粮大户(含种粮家庭农场)小麦种植面积一并进行统计核实。 二、工作要求: 1、要精心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小麦面积核实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各村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谁种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倡导广大农民诚实守信的小麦面积自报态度。杜绝按人口地平均分配、变户名或一户多主等重报行为。 2、严格小麦面积核实程序,确保小麦面积核实真实准确。严格落实村民自报告、村委会核实、张榜公示、乡镇汇总、公示的小麦面积核实程序。 3、加强工作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在小麦面积核实工作中,管理区、农业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的村要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各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三、小麦面积核定时间节点 1、统计上报:各村完成属地范围的小麦面积户直报、村统计汇总工作,于2017年12月28日前上报镇农业办,农业办结合小麦良种推广任务完成情况,小麦、玉米政策性保险完成情况、群众反映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总。对上报小麦亩数超出小麦良种推广完成亩数的村庄,由上报村写明超出面积的户主及麦种来源等,签好保证书; 2、张榜公示:12月28—29日,全镇统一张榜公示,留取影像资料存档,接受群众监督; 3、2018年1月6日—12日,各村根据张榜反映出的问题及时修正,微机录入。同时完成2018年小麦政策性保险任务(3元/亩),自2018年1月6日起,对小麦政策性保险实行日通报。
苏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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