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cz/2019-0000004 | 发文字号 | 苏政发〔2019〕39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苏村镇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成文日期 | 2019-05-28 | 有效性 | 失效 |
标题 | 苏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方案 |
苏村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9〕39号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苏村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杜绝因非法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决定自现在起至9月底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建立健全打非长效工作机制。全镇各村居、各部门、各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重点行业领域,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取缔关闭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遏制因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范围和重点 针对全镇所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在实现打非“全覆盖、无盲区”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 (一)重点部位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辖区范围内停产或暂时停产企业、已关闭取缔企业、闲置厂房和装置设施、废弃大棚、储藏硐室等部位,紧盯存在监管盲区和漏洞的环节,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 (二)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对危化品经营储存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建设的;正常生产企业擅自改变生产工艺、超许可范围非法生产的;利用闲置、废弃厂房从事非法生产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禁止通行区域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和违反夜间行驶规定的等非法行为。 2.道路交通领域。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突出“货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车”特别是“两客一危”(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治理,强化对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超速、超载、超员以及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夜间违规运行的;运输车辆无经营许可、证照不全、证照失效,超许可范围经营的;营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客运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途中违规上下客的;无超限运输通行证擅自上路行驶的;无校车运营资质从事校车运营的。 3.建筑施工领域。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农村自建房等限额以下非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未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手续擅自开工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的;将工程发包、转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反安全规程,“三违现象”突出的;农村非法突击抢建的等非法行为。 4.消防安全领域。加大对涉氨制冷、鞋帽玩具、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医院、宾馆、网吧等消防重点单位非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人员密集场所等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投入使用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消火栓数量不足、无水和占用防火通道的;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用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电器线路严重老化的等非法行为。 5.特种设备领域。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人员无证上岗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定为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充装的等非法行为。 6.烟花爆竹领域。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业户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的;利用废旧厂房、闲置民宅、废弃大棚、储藏硐室等隐蔽场所非法组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使用非专门车辆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的;不具备相应资质燃放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的等非法行为。 7.城镇燃气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经营、超许可证范围经营燃气的;企业违规自建内部供气站特别是LNG自供站的;无证经营液化气,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非法倒灌充装液化气的等非法行为。 涉氨制冷、农业、学校、食品药品等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行业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打非内容,加强专项治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职责分工 严格落实镇、村居安全生产打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以村居、片区合理划分网格。村(居)支部书记是基础网格的第一责任人,按照“村居上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程序实施。 (一)村居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排查员、信息员、上报员、应急员、服务员”的作用,落实村居上报责任,村居两委成员、基层网格员负责日常巡查,发现制止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液化气、汽油、柴油,非法生产小化工、小医药,非法存储危险化学品,非法制作烟花爆竹等非法行为,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 (二)行业监管责任。镇直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牵头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打非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依法依规查处打击行业领域内非法行为。接到村居关于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报告后,镇政府将组织派出所、环保、乡建、市场监管、应急办、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或集中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四、工作步骤 打非工作自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采取动员部署、排查打击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在农村开展流动宣传车宣传,公布举报电话(3851001),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为。 (二)排查打击阶段(6月1日至9月20日)。充分发挥管理区、村居基层网格的作用,逐一排查上报辖区内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窝点,准确查找,托清底数。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行为的,要立即制止,落实治理措施和责任,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打击。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下旬)。对本辖区、本行业打非工作开展“回头看”,重点看因非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是否整治到位;打非行动中取缔关闭的非法企业是否真正取缔关闭到位,有无死灰复燃的现象。同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打非”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有关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协调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统筹各方力量,形成打非合力。 (二)严格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工作,主动举报非法行为(有奖举报电话:3851001)。 (三)严格执法问责。发现1处及以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自查发现除外),一律问责社区、村(居)负责人,对知情不报的社区、村(居)主要负责人一律从严问责,并于经济待遇挂钩。 苏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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