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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xrmzf/2018-00045156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沂南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2-11
成文日期 2018-12-11 有效性 有效中
标题 张庄镇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地发布信息,增强工作透明度,在张庄镇党委、政府和群众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结合实际,现制定《张庄镇新闻发言人制度》如下:

一、新闻发布及其内容

张庄镇新闻发布是指以张庄镇党委、政府名义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公布重要事项的活动。其主要内容包括:

1、及时、准确、全面地介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

2、介绍和说明张庄镇党委、政府作出的重要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发布和解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定,具体举措和规章制度。

3、及时就张庄镇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

4、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5、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重大事项。

二、新闻发布的主要方式

党务和政府新闻发布,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别采取以下形式:

1、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等发布新闻信息。

2、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稿件。

3、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或信息。

4、接受媒体采访,回答记者提问。

具体形式根据发布的信息所确定,由张庄镇党委、政府决定。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管理张庄镇党委、镇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代表张庄镇通过多种新闻发布形式,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党务信息,回应社会热点关注。

2、为上级部门新闻发布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上级部门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与和本镇有关的新闻发布会。

3、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报道提出意见。同时,负责组织突发事件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正确引导舆论。坚持党务事项与新闻发布同步进行,镇党委出台的重大政策、开展的重大工作、召开的重要会议、组织的大型活动等,要对该事项实施后的公众反响、社会舆情进行预判,提前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和舆情预判应对方案,把舆论引导工作前置。

(二)严格新闻发布管理。重大党务信息统一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事件信息。新闻发布应事先准备好新闻通稿,经镇党委主要领导审签后,由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

(三)保障新闻时效。对应当报道而又情况复杂的重大突发事件,可先对基本事实作客观、简明的报道,再作后续深入报道。

(四)加强舆情监测收集。启动负面舆情收集报送机制,各党支部要密切关注新闻发布反应,若出现负面反应,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党委、镇政府,通过统一发布应急新闻短信、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做好沟通、协调和澄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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