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tz/2020-0000042 | 发文字号 | 湖政发〔2020〕45号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湖头镇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
成文日期 | 2020-05-29 | 有效性 | 有效中 |
标题 | 湖头镇人民政府危房改造户建设整改方案 |
湖头镇人民政府 危房改造户建设整改方案 湖政发〔2020〕45号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围绕落实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核心指标任务,聚焦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督促各村强化政治责任,完善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行业扶贫任务,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整改内容 以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为重点,全面督导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1.是否能按照要求,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6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危房改造任务。 2.采取其他安置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工作程序、保障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 3、新建住房后原有危房是否及时进行拆除 三、整改方式及要求 镇里成立6个复核验收小组(复核验收小组情况见附件),分别由副科级干部带队,乡建办业务科室和相关技术人员参加,每组督导1个管理区,所督导的管理区实行全覆盖,各复核工作组建立复核工作台账,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和查询信息系统等方式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问题,指导改进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各类问题整改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扫尾任务。各小组要认真研判形势,及时发现问题,协调推动解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推进相关要求 (1)对发现异地安置贫困户,返还原有危房生活居住的,要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游走式”搬迁现象。 (2)全面完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在继续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同时,对农村四类困难群体(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院落内的各类配房、山墙、门楼、储物棚等建筑物安全隐患采取修缮改造措施,确保达到安全要求。 (3)要全面完成贫困户清洁厕所和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要结合“美在农家”活动,组织志愿者对贫困户家庭卫生进行定期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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