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htz/2021-0000029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湖头镇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统一编号 | 无 | 效力状态 | |
| 标 题 | 湖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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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头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湖政发〔2021〕20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镇畜禽疫情防治工作,保护我镇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根据县政府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和文件精神,在全镇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布病、小反刍兽疫免疫防治工作。为将这次任务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各村、各部门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防疫物资。各村、各部门要在镇委、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接待,由专人负责,与兽医站防疫人员密切配合搞好这次防治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搞好疫情普查和消毒灭源工作 非洲猪瘟疫情已在多个省份发生,我省已发生一例非洲猪瘟疫情,目前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严防疫情传入,各村、各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内防外堵的职责。在免疫工作的同时,各村防疫员要与兽医站技术员密切配合,进行疫情普查,并做好登记,发现异常,要及时上报处理。要在各村、集贸市场等加工场所,进行消毒,消灭传染源。 二、加大措施,提高免疫密度 为搞好这次免疫工作,各村要建立健全防疫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把防疫工作落实到户、到人,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完不成防疫任务的要追究责任,保证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确保本次防疫质量,在防疫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一头一标、一头一证”制度。今后,凡无耳标和防疫证牲畜,一律不准外调,同时要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漏免的牲畜和新生仔畜,及时进行补防,确保免疫密度,提高免疫效果。 三、切实加强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并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镇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为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湖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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