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lj1/2020-0000139 | 公开目录 | 督察审计问题整改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 | 2020-1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自查整改报告 |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转发<水利部水库移民司关于山东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监督检查整改的意见>的通知》(鲁水移民函字〔2020〕14号)和市局的相关要求,我县深入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水利部对其他县区监督检查情况及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监督指导下,从直补资金的发放和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验收及移交后的运行,逐步形成了完整的监督和运行机制,特别是十三五期间,随着后期扶持资金投入的加大,给予移民村带来了更多的福祉,群众一度达到很高的满意度。 2006年,我县核定移民人口为8312人,共涉及57个自然村,其中,整体搬迁村16个,分散安置村41个。截止到2020年第3季度,剩余移民人口数为7027人,累计核减移民1285人。 移民直补资金每人每年600元采用“齐鲁一本通”直补到人的扶持方式,移民人口统计审核、移民直补资金发放等工作都由专人负责,确保移民直补资金发放准确、及时。 “十三五”期间,共批复项目投资5023万元。2016年至2020年累计实施项目70个,投资5023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对生产开发项目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沂南县移民村庄普遍基础建设较落后,移民生产生活条件较差,为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前期项目实施主要以基础设施及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家园为主,生产开发项目投资比例较低。 (二)项目民主程序履行不规范、项目公示不规范 我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立项主要以上级部门政策要求、乡镇及移民村居的建议申请等作为依据,部分项目缺少征求移民意愿的意见书等相关资料;部分项目验收后,建设方与村镇两级签订移交、公示证明,公示对象主要为村镇两级领导,未能对项目村所有移民进行全面公示。 (三)部分项目验收不及时 由于我县从事移民管理工作的人员相对较少,直补资金发放、项目建设的工作量相对较大,部分项目在完成工程量收方后未能及时组织政府验收。 (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付进度滞后 部分移民项目施工进度较慢,结算资料提交不及时或不完整,需经中介结构、审计等部门审核定案,结算审核周期较长,资金拨付较慢。 (五)项目档案不够系统完善 由于我县移民管理工作人员较少,建设管理能力有限,缺乏专业档案管理人员,导致部分项目档案不够完善。 三、整改落实 (一)调整项目构成,加大生产开发项目比例 今后我县将根据上级下达投资指标,针对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十三五期间实施的项目,加大生产开发项目投资比例,改善移民村生产条件,提高移民收入。 (二)严格履行项目民主程序,规范项目公示 我县将加强后期扶持项目立项管理,完善项目决策过程中履行民主程序的相关要求,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项目的前期立项、项目实施过程、工程移交等在移民村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及时组织完工项目验收 我县将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 (四)加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支付进度 加强与财政评审中介、审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沟通,加快结算审核步骤,缩短周期,从而加快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的拨付进度。 (五)完善项目档案 我县结合实际改进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项目的施工过程和档案资料管理。加强档案管理,要求监理、施工单位按照资金、项目分别归档资料,按照资料清单逐项检查,尽量做到档案资料完整、规范统一。 我们将以本次自查整改的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调整项目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管理,做好直补资金发放。严格按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做好各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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