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wdt1/2020-0001772 | 公开目录 | 督察审计问题整改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发布日期 | 2020-06-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关于对县审计局“一次办好”上半年阶段性跟踪审计调查报告整改工作的汇报 |
收到《关于全县2020年上半年“一次办好”改革和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跟踪审计调查的阶段性报告》后,沂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安排,结合县审计局给出的建议,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未对投诉事项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回访 2020年4月7日,沂南县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区受到群众投诉,投诉内容为“服务态度生硬……”等;满意度评分为一星“非常不满意”,系统显示“处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2日”。2020年4月21日,审计组查看此投诉事项的落实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仍然未对此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处理状态”仍处于“待部门处理”状态,“二次评价分”处为空。2020年4月27日,“好差评”系统显示“处理状态”为“回访完成”,“二次评价分”为“4分”。 调查处理情况:我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第一时间安排便民服务区工作人员对网上投诉事项进行处理。工作人员与其取得联系,并解释了当时因工作需要先去单位取出票据后来大厅上班,导致未能按时上班,对投诉人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同时感谢投诉人的意见建议,便民服务区将进一步完善“好差评”工作制度,确定专人定期查看“好差评”投诉,及时转交各区域、中心处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情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大厅的管理单位,对便民服务区出现不能按时上班的情况第一时间与派驻单位、企业进行了沟通,并达成共识,即窗口人员必须按照统一的时间上下班,严禁出现因其他事务空岗、缺位。 (二)落实“好差评”制度形式单一 2020年4月22日,通过到政务服务办事大厅实地查看,发现大厅仅在服务窗口公示了评价二维码,对事项办理进行“好差评”评价。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前期购买的评价器均已闲置,不再使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也未通过张贴宣传画、摆放易拉宝等形式,对政务服务“好差评”进行宣传。截至2020年4月21日,“一窗受理”已办结事项478件,通过登录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查看好差评统计数据,仅有28人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好差评统计,仅占办理事项的5.86%,评价率较低。 调查处理情况:我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当即联系广告公司,制作易拉宝,并将宣传二维码放到一楼大屏幕滚动播放,目前已完成易拉宝制作及摆放。 (三)制定的区域性评估实施办法不具体、不细化,不利于实施 2020年3月27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制定了《沂南县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评估评价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第三项实施内容中确定了县经济开发区为区域性评估评价的试点区域和区域化评估评审事项清单,但实施办法中未具体列明任务时间节点、办理流程等内容。 调查处理情况:我单位收到审计报告后,立即召集投资项目区有关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论证,目前省市对区域性评估是试点性的,暂时没有具体的详细的指导意见,尤其是对存在争议较大的“区域”范围的界定,我单位对尚未印发的实施办法进行了重新梳理,并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要明确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了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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