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1/2021-0000033 | 公开目录 | 督察审计问题整改 |
发布机构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日期 | 2021-03-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标 题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的公示 |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整改情况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降低煤炭消费量,严控高耗能行业发展,逐步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要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9)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整改内容 山东是煤炭消费大省,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近4亿吨,居全国首位,减煤是全省能源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要求。但督察发现,部分地市减煤工作推动不力,数据严重失实。 二、整改目标 完成上级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创新减煤工作措施,完善煤炭消费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三、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控煤耗增量。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煤炭消费压减作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新上项目建设的刚性约束,把煤炭消费控制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 (二)确定减煤工程,切实压减煤耗。沂南三汇玻璃有限公司3号玻璃窑炉2019年3月实行技术改造,煤气发生炉拆除,改用天然气,2019年8月完成技改。年煤炭消费量从3.28万吨降至2.62万吨,减少煤炭消费量1.02万吨。 (三)坚持月度分析,核查数据质量。进一步完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数据月度统计分析制度,重点关注数据异动企业,深入分析原因,指导企业做好煤耗管控工作;会同县统计局、县工信局对企业上报数据进行核查,严把数据质量关。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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